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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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

规范化建设第一批试点单位等级评估的决定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沪民社综[2008]7 【发布部门】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团局 【发布日期】2008.06.30 【实施日期】2008.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第一批试点单位

等级评估的决定 (沪民社综〔20087号)



各相关社会组织:

根据《上海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试行)》和相关评估标准,经试点单位自评、专家组实地考评、评估委员会审定、媒体公示,现确定39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如下:

一、5A社会组织(7家) 1、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 2、上海杉达学院 1 / 2










3、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4、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5、上海安达医院(浦东新区)

6、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7、上海闵行区启英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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