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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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

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沪民社综[2009]3 【发布部门】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团局 【发布日期】2009.02.17 【实施日期】2009.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的

通知

(沪民社综〔20093号)



各区(县)民政局、社团局(办):

现将《2009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9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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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09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



2009年,上海市社会组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为主线,以提高社会组织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和监管为手段,以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服务在先、规范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实现“四个确保”,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中的积极作用。

一、统筹规划,创新发展

一是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本市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主要任务等,促进本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着力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根据上海实际,对本市行业协会发展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意见。探索建立以直接登记制为核心的行业协会登记管理体制,简化和规范管理的内容及方式。加快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性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和部分专业协会的政社分离改革,淡化其行政化色彩。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功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三是加快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探索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改革试点。鼓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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