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鹏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温鹿公(蒲)行罚决字[2022]020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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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鹏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温鹿公()行罚决

[2022]02078)

【主题分类】公安疫情防控

【发文案号】温鹿公()行罚决字[2022]02078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

)1885395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50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500110 【处罚日期】2022.04.29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蒲鞋市派出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县级 【执法地域】鹿城区 【处罚对象】徐鹏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8:56 处罚名 行政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 1 / 2

徐鹏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温鹿公()行罚决字[2022]02078

徐鹏






对象

主要违法事实:2022420200分,公安机关在鹿城区民航路4号温州王朝悦豪商务会所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温州王朝悦豪商务会所擅自营业,该店负责人徐鹏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20224291530分,徐鹏到蒲鞋市派出所交待违法事实。

处罚结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第五十

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徐鹏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鹿城农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

2022-04-29

定日期 处罚机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蒲鞋市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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