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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图书室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图书室的管理制度
一、所有拿出图书室的图书,都属外借,外借的图书,务必办理借书登记还书时需办理还书登记,检查所还图书与所借书目是否相符,书本是否损坏,进行核销,必要时注明图书损坏遗失的.大致情况及原因。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图书室阅读,教师填好图书室使用登记。 三、幼儿进入图书室活动,要保持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幼儿不得将图书带出活动室。
五、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六、教育幼儿书架上随意取书。
七、教师要加强图书的管理,教育幼儿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剪、乱折、乱撕、乱扔,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图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八、资料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及时做好借还记录,定期整理检查。 九、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登记、入册、编目、上架、借阅、未登记的新书绝不外借,及时向老师宣传介绍新书,加快图书流通,提高图书利用率。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角的图书,更有效地激发同学们的读书热情,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班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营造书香班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同学借阅图书应先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借阅时间。 三、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
四、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角。归还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
五、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应加价赔偿,破损图书视其破损程度酌情赔偿。
六、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管理员应去催还。如未归还,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老师。
七、图书管理员要做好书籍的防盗、防潮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十、图书角向全体同学开放。 十一、图书开放时间为:每天中午。
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特制定班级图书借阅使用制度如下:
1、带一本图书放入书柜中,个人考核加1分,多带者为图书角管理员。本班设2名图书管理员,负责班级图书的借阅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2、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每位每次只能借书一本,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借阅图书时,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不得挤、抢或其他影响秩序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1—5次。
3、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登记借阅时间、借阅图书名称、图书价格等项目后方可借阅。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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