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员工手册》守则

2023-03-09 01:08:1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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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员工手册》守则

通用《员工手册》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实业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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