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的区别及其效力差异》,欢迎阅读!

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并以国家主席令公布实施的。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以国务院令发布实施的文件。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名称有条例、规定和办法。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称“规定”;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称“办法”。
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在范围上,条例、规定适用于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办法仅用于某一项行政工作;在内容上,条例比较全面、系统,规定则集中于某个部分,办法比条例、规定要具体得多;在名称使用上,条例仅用于法规,规定和办法在规章中也常用到。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有两种。一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的文件。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另一种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这些地方性法规在本市范围内有效,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由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制定。自治区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报上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务会备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区别在于规定事项,自治条例涉及民族自治地方全面的事务,而单行条例仅涉及某一方面的具体事务。
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低的位阶,行政规章区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两种。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它要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其与地方性法规处于一个级别。
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规章除了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外,还要服从地方性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宪法、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外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常见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称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yd4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