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2-11-15 00:20:4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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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办法,采取政府组织协调、乡镇部门积极配合,集中开展执法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促进全县客运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岑巩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永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吕南海(县交通局局长) 张建民(县安监局局长) 何金友(县公安局副局长) 员:胡子平(县农机中心主任) 易盛开(县教育局局长) 刘开岑(县市政局局长) 邱庆华(县监察局局长) 伍治辉(县工商局局长) 杨新明(新兴管委办主任) 马照明(县运管所所长) 杨长德(县交警大队队长) 彬(县交通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马照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县运管所4(杨秀文、汪建国、周华、陈文鑫)、县交警队2(查小波、谭林)、县客运管理1(田洪海)具体办公。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10525日起至2010825日止。 四、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依法严厉打击取缔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保护非法营运黑恶势力的行为,重点整治以非法从事班线、干线道路旅客运输为主。

(二)结合部分试点乡镇通村公路验收评审工作的开展,部署安排我县农村客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环境,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三)采取打疏结合、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全面完善的方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非法从事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的面包车等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大量“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涌现,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县专项整治工作组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互相沟通协作,积极配合,突出重点,及时掌握和摸清辖区内车辆底数等基本情况,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和措施,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依法严厉打击一切非法营运行为,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肃工作纪律,统一行动指挥,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行为的发生。执法人员要加强对非法营运司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要严格按法定秩序依法从重处理;对国家公职人员从事或保护非法营运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辖区内运输企业、车站等,要在整治期间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发布公告、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扩大专项行动的影响,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运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经营者遵章守法、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四)强化督查,增强效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县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由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周内将工作开展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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