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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金领技工学校 新媒体稿费标准及发放办法
(试行)
为做好金领技校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工作,提高新媒体的宣传力度,并充分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特制定《广州市天河金领技工学校新媒体稿费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 金领技校新媒体稿酬发放对象为:全校师生(包括已毕业校友) 二、 稿酬发放原则:特稿特酬、优稿优酬、一般稿件视情况给予一
定稿酬。
三、 稿件反应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校园生活、校园文化、
校友成果,以及校外时事政治等主要内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
四、 在核定稿费时,将根据作者的来稿质量和篇幅大小,按以下分
类确定稿酬。 (一)、文字稿件:
1、字数在800字以内20元—30元/篇,800字以上的一般性长消息40元-50元/篇。
2、重大题材、特稿,100元/篇。
3、转发其他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非原创性文章不给予稿酬。
(二)、图片稿件(含文字说明):一般会议、活动的新闻配图
及专题图片报道为2元/张,重要活动、有创意的照片为3元/张,每篇文字配图超过3张的按3张计。
(三)、其他作品
1、特约作者的文字作品稿酬另行约定。
2、已在金领技校公众号、官网发表转载的稿件不再付稿酬。 五、 稿酬兑现方式:新媒体中心每月15日前对上一个月的稿酬进行统计并由新媒体中心统一到财务规划部支取并分别发放。校外作者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支付的方式发放稿酬。 六、 本规定从公布日期起生效。
七、 本规定解释权归广州市天河金领技工学校新媒体中心。
注:1、稿酬发放对象不包括新媒体联络员等职责范围内应完成的工作量的部门人员。
2、重大题材、特稿是指采访校领导、有突出成就的老师及学生或其他能对我校产生影响力的并具备向外界媒体投放资格的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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