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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市纪委印发〈关于201X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的通知》(X纪文〔201X〕4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现就在全市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事业单位。
二、整治重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重点治理下列问题:
(一)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出台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出台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 (三)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走过场,制定政策拍脑袋。 (四)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
(五)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5月底)。一是开展自查。各地各单位要对2016年1月1日至201X年3月31日期间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台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及本地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赴基层调研情况
进行自查清理,认真细致、全面准确填报相关表格,制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二是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整改到位,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报送材料。各地各单位要将自查整改情况连同统计表(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于5月2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专项督查阶段(6月上旬至8月底)。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建联合督查组,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级进行重点抽查,按一定比例对下级进行抽查。各地要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促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并于8月25日前将督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5—8个典型案例(正反面都要有)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地各部门自查、抽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
(三)整改问责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各地各单位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规定,理顺体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移送的重点问题线索,特别是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并通报曝光。10月10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对201X年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作为巩固深化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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