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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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的看法



201002151586 曾维党 体育人文专业



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首先是以足球管理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足球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中国足球近年来难觅亮点,国家队、国奥队均在预选赛中失利,女足也在奥运会上惨败于德国队,尤其是中超联赛以来,假球、黑哨、赌球、场内暴力等现象屡禁不止,联赛威信荡然无存,联赛品牌日益贬值,联赛管理部门和中超俱乐部及投资人的社会形象受到严重伤害,广大球迷极为不满,赛场和电视观众日渐凋零。这种状态,其实也是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的一种失败。

我国足球出现“假赌黑”现象是有很多原因的,,一方面是足球管理体制的问题,还有一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下面是我针对我国足球“假赌黑” 出现的现象的发表自己对足球管理体制的看法。 .1、法制不健全

目前的中超联赛存在着“赌球问题”“不公平竞争问题”“关联关系问题”“赛场严重违纪问题”“裁判违法问题”。中国足协由于职权有限,面对触犯法律的案件也无能为力。尤其对“赌球问题”,上至中央(足协),下至地方(俱乐部)治赌的决心和力度不能说不大,然而效果不佳。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缺位是中国足球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足球联赛中的“假赌黑”现象由来已久。诸如,长春亚泰状告足协案,曲乐恒告张玉宁侵权案等。当这些问题出现时我国司法机关却无法介入,主要原因是司法介入必须要有相关的实体法依据,而我国关于管制“假赌黑”行为的法律法规却非常笼统,而且缺少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必要的、具体的司法解释指导。特别是现行网络赌球的日益壮大,以及跨国赌球集团的进入,都对我国传统司法中赌博罪的要件认定(从管辖到取证)提出了非常严峻的考验。

中国足球应该成立一个公平竞赛委员会,对(参与假球、赌球等)一些事情可以只需要仲裁,而不需要法律就可以执行。另一方面,健全法律制度,对这些“假赌黑”现象进行严厉的处置。

2、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转轨的结果

长久以来,我国的竞技体育一直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中,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进行,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导地位,从而使我国由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开始转市场经济管理体制。但是,我国目前处于这两种制度并存的阶段,而足球作为我国竞技体育改革的先导,在这个社会经济转轨的过渡期成为了我国竞技体育新旧两种制度并存的畸形产儿。在这个转轨的过渡期中,人们原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但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尚未被人们普遍接受,从而造成人们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严重错位,导致道德认知下降,行为准则失准,社会整合力降低,国内外社会学家称之为社会失范状态”,而我国足球职业联赛中出现的“假赌黑”正是竞赛体育转轨过程中“体育失范”的具体表现。 3、我国足球政企一体、管办不分的管理体制

中国足协和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虽然中国足协名义上是一个民间组织,但实际上却行使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足协一


方面是行政权力机构,另一方面又是市场运行主体。足协的行政审批权和市场利益及相关赛事运作权利基于一身,两种权利没有形成牵制和监督,反而相互融合,从而上升到了“结构性腐败”的高度。当国内出现“假赌黑”事件时,负责调查和处理事务的都是一套人马,这就很难保证公平性。

国家足协作为领导全国足球运动发展的最高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应体现在对足球运动发展的宏观调控方面,为职业足球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不是对足球的具体业务进行管理所以说,国家足协和各地方足协作为职业足球的领导部门如何正确的通过各种法令、法规、条例、制度法律手段对俱乐部进行管理,并辅之以必要的经济方法和行政方法,这样才能真正在我国职业足球的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4、缺乏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通过对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以来所出现问题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每当有问题出现时,国足协都会颁布大量细致的行业规章制度。如2009年中国足协以律师和司法界人士为主,重组了联赛纪律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改组了裁判委员会,组建了专门的中超裁判组,重新修订了《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和处罚办法》并着手制定《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审查与监督办法》和《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准则》等。这些规章制度所解决的问题有许多是往年出现过的老问题,这就说明由于缺乏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从而导致有关部门在实际执行有关规定时难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及俱乐部、球迷、媒体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

针对这一问题,足协应该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合理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球迷、俱乐部的监督,加强管理,而不是出现问题再来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文。 5、处罚力度不足,威慑作用不强

我国足球职业联赛中出现的“假赌黑”现象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其所产生的影响不仅仅局限于足球事业之中,这种违法活动不仅严重制约了我国足球事业的良性发展,而且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它与社会腐败问题、贫富差距问题、社会治安问题、足球自身腐败问题、球员道德问题等有直接的关系。在对假赌黑事件处罚时应从事件当事人的长远利益、本利益出发进行严厉处罚。追加法律的责任,坚决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 6、国内联赛体制的严重滞后

我国的大部分足球俱乐部是国有俱乐部,不可避免使俱乐部的决策具有短期行为和维权意识弱等特点,这使得公平竞赛制度在我国足球联赛中难以维持,只能借助于政府的外在权威力量———中国足协的强制干涉。但由于中国足协的机构设置问题以及长期不受委托人有效监督,其在维护联赛公平竞赛的过程中也难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 7、动力机制动力不足

在我国,由于职业足球管理体制具有“双轨制”特点,决策权主要把持在足管中心,由于在整个体制系统中,足管中心与俱乐部之间对开展职业足球在目标上的差异,必然导致在利益分配方面不尽合理。各个俱乐部为了得到较高的经济效益,都会为保级或升级而战。使比赛场面更加激烈。但由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些队为了保级,不择手段,采取一些“地下活动”,导致假球、黑哨现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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