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国家级比赛以及社会工作加分标准

2023-04-24 16:36:1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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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参照标准

一、活动及获奖认证参照分值(活动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团中央、教育部各学科委员会主办的活动;国家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学分;

省级活动是指由安徽省各厅()、团省委、教育厅各有关部门等主办的活动;省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级活动认证学分;

市级政府及主要党政部门和团市委主办的活动按校级活动认证学分;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院级活动认证学分;

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实际举办单位(表彰单位)所属级别为准;凡带有商业性质的评比竞赛活动,一律不予认证学分。

校内各级活动获奖占参与人数百分比一般为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通常不设特等奖和优秀奖。

Ⅰ类活动,主要是指活动时间超过1个月,活动难度大,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主的拓展活动,如“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赛、科技发明大赛、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大赛、科技论文写作等。

Ⅱ类活动,主要是指活动时间超过两周,活动难度较大,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主的活动,如暑期社会实践、说课大赛、课件制作大赛、专业技能拓展活动、专业器具制作、舞蹈大赛、歌手大赛、读书报告会等。

Ⅲ类活动,主要是指活动时间在两周以内,活动难度一般,以培养学生基础性综合素质为主的活动,如诗文朗诵大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招聘会、“三字”比赛等。

以上活动分类根据具体情况可有所调整,各类活动参照分值见下表。

Ⅰ类活动

级别



获奖者 0.4-0.5 0.6-1.5 1.1-2.0 2.1-3.0 3.1-4.0

- 1 -

Ⅱ类活动 参加者 0.2 0.3 0.8 1.5 2.5

获奖者 0.3-0.4 0.4-1.0 0.9-1.5 1.6-2.5 2.6-3.5

Ⅲ类活动 参加者 0.1 0.2 0.5 1.0 2.0

获奖者 0.2-0.3 0.3-0.6 0.6-1.0 1.1-2.0 2.1-3.0



班级 0.3 院级 0.5 校级 1.0 省级 2.0 国家



3.0


二、社会工作参照分值(职务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分类 Ⅰ类

职务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十佳社团会长

分值 1.5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长,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副主席、院团委

Ⅱ类 委员,学生党支部委员,十佳社团副会长、优秀社团会长,挂职锻炼干部,

学生工作助理骨干,校记者团团长,广播台副台长 Ⅲ类 Ⅳ类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部长,合格社团会长、副会长,班长、团支书,校记者团副团长,广播台部长、副部长 校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班委会、团支部其他干部,学生社团部长理事,学生工作助理,校记者团编辑,广播台委员

1.2

1.0 0.8 0.6

V 团小组长、寝室长及其他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备注 任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方可认证学分,由各主管单位统一认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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