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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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文件



河科大人„2011‟6号 签发人:段广才



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

有关待遇事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新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殊人才

引进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以及急需专业的特殊人才,可根据个人业绩等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双方协商有关待遇。

二、新进博士、博士后

1.安家费:对于一般学科的博士,安家费10万元。对于紧缺学科的博士,安家费15万元。

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0万元,其它学科6

1


元。

3.来校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待遇,达到副教授条件者,优先评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4.对于博士配偶为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且是两地分居者,按上级有关规定,解决配偶工作事宜。

三、培养回校工作的博士

脱产攻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博士,发放学习补贴2万元,不发安家费,其他待遇与新进博士相同。

四、其他

1.紧缺学科每年由人事处根据师资需求等情况组织认定并公布。

2.以前已到校工作的博士,提出安置配偶,若符合提出申请时学校和上级有关博士配偶的安置条件,可以办理配偶接收相关手续。

3.本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4.本文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高层次人才 待遇 通知

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 20111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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