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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平安建设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趋向
摘要:平安建设是党中央提出的由各级党政组织、各类社会机构、全民参与的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创建活动。平安建设指明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当具有群众性,强调发动群众有效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着系统、科学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新时代社会经济处在转型攻坚期,各种矛盾聚集,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上升。面对着一系列新问题需要从国情出发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形成群治善治的工作体系,为有效防控风险做好积极准备。 关键词: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改革方向;优化策略
本文结合平安建设的新理念分析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慧的问题,基于预防和化解矛盾、强化社会管理、宣传民主法治理念,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向,着力构建科学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到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学化、系统化、智能化的发展目标。 一、从平安建设视角审视综治工作的问题 1.工作目标不健全
平安建设工作指向了全面维护社会定,要求做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下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一目标指引下综治工作虽然近年来保证了重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的良好势头。但是治安混乱的居民并未能得到根本性转变,虽然区域的治安形势有所好转,但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还有待增加。有些单位的综合创安工作的目标没能指向大力建设群防群治的工作体系,不能有效的建立预防犯罪的体系,没能集中加强学校、企业和公共场所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工作,社会综治阳业工作的基础工作不足,公众的安全感还有待于提高。如何提高人民群众对综治创安工作的满意度,提高综治创安的整体质量水平应当成为主要目标。 2.条块分割明显
从平安建设角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当落实属管理原则。但是,有些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块分割不清晰,有些单位或地区以“块”为基础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工作,这些单位或地区没能充分的接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统一领导。还有的属于“条”的部门没能与“块”的单位形成合力,不能及时通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不能形成统一的行动合力,条块之间的配合不足,缺乏一个合理的行动准则,因此可能造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互推诿现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形成属地管理机制,强调把条块安放在各自的位置,并且形成相互配合的机制,从而达到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率目标。但是,当前条块脱节的现象明显,有时不能充分调动条块两方面的积极性,有时“块”的责任大于“条”的责任,不能形成良好的合作分工机制,因此使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性低,相关工作难以相互适应。 3.履职不到位问题
党和政策把平安建设作为考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调谁主管主负责,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出现问题就要处置谁。但是,谁主管谁负责的机制落实不足,有些单位或部门缺乏社会治安与综合治理检查制度,缺少定量与定性考核社会治安与综合治理的方法。往往不能动态性的分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往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出问题就不存在问题,一出现问题对就社会治安与综合治理工作相关人员一票否定。这说明当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缺乏科学的考评机制,不能科学的采用通报、约束或者督办方
法督促各级领导履行相关职责。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足,相关措施执行不足,社会治安秩序较为混乱。还有单位缺乏科学全面的考核评价指标,不能全面分析相关工作的具体情况,无法调动群众参与,因此造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定损失。 二、从平安建设视角完善综治工作的策略 1.优化相关工作制度
为了加大力度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要求,还要采用精细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式方法,当前需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渗透平安建设理念,合理进行相关工作规划,出台具的措施方法,把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流程,内容、要求,出台具体工作任务的评价标准。加强相关责任的追究力度,提高相关干部的责任意识,在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下修订追责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定量考核制度,以及具体的奖惩制度,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用的教育、管理、建设与行动方法。从而积极落实好平安建设工作的具体任务要求。只有加强对以往工作制度的修订完善,出台符合群策群力要求的新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才能充分的调动各种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深化、持续、全面开展综治工作机制。
2.明确工作重点任务
平安建设理念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当更加讲求实效性,注重根据时代需要明确不同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例如,应当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细化各种群体事件处置预案,做到果断妥善的处置各种问题。应当把排查调节矛盾纠纷作为重要的任务,大力加强化解排查矛盾纠纷,提高建立人民调解机制,形成多级调解的联动机制,做到提前发现问题,提早进行处置,根据教育、医疗、企业的具体问题设置不同调解体系,围绕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全面加强风险控制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当树立在点上突破和在面上铺开的思路,针对复杂场所和重点行业开展治理工作,加强重点人员、危险危害品的治安管理,对于重点问题应当挂牌督办,采用滚动排查和集中治理的办法,并且实现整治排查常态化,达到综合治理长效化的目标。 3.推动相关工作创新
平安建设是具有时代性、前瞻性、科学化的群众性社会治理活动。应当基于平安建设的理念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新。首先,强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信息统计,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台账,搭建相关工作信息管控平台,基于相关信息研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势。其次,构建专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队伍,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专业性,积极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当中,依托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调解号等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性的有效性、全面性和科学性。第三,当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当指向基于信息技术的互联网,强调加强网络传情的监控工作,建立符合行业、校园、不同群体的会计监控分析机制。推动网络地址、网民实名登记,建立网上网下互动防控体系,大力推动以视频监控为主的技防体系建设工作,做到网络联动和资源共享,在科学的综治体系下达到提高防范效能的目标。 4.完善社会化治理体系
为了达到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质量的目标,还要建立立体化和社会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紧紧抓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围绕着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开展管理工作。首先,采用因地制宜的管理办法,
针对性的开展综治创安的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大力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其次,形成良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氛围,抓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不断向纵身发展,在良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氛围中提高相关工作有效性。第三,加强防控网络建设工作,形成城乡统筹机制,建立各级专职治安巡防队,把资源力量整合到群众需要的重点部位与时段,以基层综治中心为载体构建市、县、乡的联动机制。第四,运用网络化的管理方法,每个网格配置专职管理员,同时加强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检察室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做到细化分解和层层落实责任。
结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当在党和政策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强调在各级政法部门的努力下依靠社会各类组织、人民群众力量,合理的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教育的、公安机关的多种手段完善防控体系,有效化解处置不安定因素,达到全面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工作目标。 参考文献:
[1]陈蔚.基层社会平安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J].2017(12):45-58.
[2]翁勒雄. 构建平安建设公众参与机制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嘉兴市为例 [J].公安学刊,2013(05):12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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