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023-05-07 19:08:1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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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医保患者就诊时须提前出示本人医保卡以证明其医保身份。 二、我门诊医保收费系统目前只接受泰山区和岱岳区及市直医保局发放的社会保障卡。患者交费时医保卡需和缴费单一起拿.

三、门诊医生接诊后必须严格按照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对患者进行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登记。 四、接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首选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检查及治疗。凡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检查及治疗,需提前告知患者,并经其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报销后及时登记台帐,并由患者签字认可。

六、月末及时整理本月报销资料,于次月15日前送交上级医保管理部门。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

1城镇职工

1按照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在职及退休人员,正常缴费的当

月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2按照单建统筹方式缴费的退休人员,在计入个人账户的当月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职人员缴纳门诊统筹费且正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缴纳门诊统筹费的当月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3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停止

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自由职业者在医疗保险等待期内停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足额补缴欠费或者等待期满正常缴费的下月起恢复门诊统筹待遇,恢复待遇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含大学生)在缴费期内及时足额缴费的,从次年1

1日起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逾期不缴的,从次年11日起停

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足额补缴欠费的下月起恢复门诊统筹待,恢复待遇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以下情形不符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在签约定点之外的就医的; (2)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 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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