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管理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的建议

2022-08-18 14:38:2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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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岁是人的大脑生长的“黄金阶段”是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期。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文明进步的不断提升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广大家庭越来越认识到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新生儿的人数在逐渐增多,家庭日益增长的早教需求催生了早教机构的蓬勃发展。但从我区目前的情况看,早教市场存在资质参差不齐、师资力量不均、收费价格较乱等问题,且因早教尚未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监管不力。为此,建议尽快规范早教市场,对早教机构的设立、运行条件、相关教学和收费标准、服务质效等进行明确。

一、明确早教主管部门。0-3岁婴幼儿早教是家庭教育范畴,且为家庭教育的延伸,目前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建议建立工作联席会制度,由教育局牵头,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妇联等相关单位协同合作,依据各自职能,出台早教机构管理制度,对教育质量进行科学评价,落实监管职责。

二、规范早教市场行为。高端早教机构和公益性机构并行,形成分类选择、类型多样的早教机构合理竞争氛围。积极促成和引入早教领域的品牌运行机构,引导有余力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早教课程提高早教质量。同时有序推进群众身边的公益性社区早教基地建设,力争让更多家庭的0-3岁婴幼儿公平地享受早期教育

三、科学设置早教课程建议主管部门研究制定0-3岁婴幼儿课程的评价体系,规范课程设置。应从0-3岁婴幼儿的全面发展出


发,关注婴幼儿生命的整体性,不仅能满足智力的发展,也要促进婴幼儿在体力、情绪、审美等方面的发展。同时,在教学中不仅要把婴幼儿作为教育对象,还要注重对家长养育能力的提升传递正确的教育观念、示范正确的教育方法,改变家长的教育观念和行为,使科学的早教延伸到家庭中去。

四、培育优质早教师资。专业的早教师资涉及儿童心理学医学科学社会学、营养学等多门学科。我国至今没有任何法规对0-3岁婴幼儿师资水平作出规定,也尚无任何大学开设专门针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专业。建议由教育部门承担对早教机构的业务指导,推行0-3岁婴幼儿教养人员准入制,定期对其从业人员资格、课程置等进行考核,不断完善早教师资体系建设。

处理情况

尊敬的XXXXXX委员: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区幼儿托育问题的关心!现就您们的提案《关于规管理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的建议》答复如下:关于托育工作,在我国目前处于调研与启动阶段,XX市人民政府已经率先出台了《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X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XX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据了解,XX市也将在今年启动关于托育工作政策的研制,明确相关职能科室等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上级的职能要求和相关政策,充分运用部门资源,积极做好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与《设置标准》的参谋,建议政府鼓励社会力量规范地开展托育工作体现“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现阶段,根据


0-3岁婴幼儿早教的特点,临平城区所有公办幼儿园均开展面向社区的免费早教指导工作一般每学期组织3-4(因目前编委尚未设置专门的早教人员编制,因此早教工作均由各公办幼儿园教师兼任)护人培训活动,具体有专题讲座、咨询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网络专栏学习、双休日亲子指导活动、入户指导活动、社区亲子活动等,通过形式多样的指导,逐步满足家庭个性化的早教指导需求。 再次感谢您们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早期服务工作希望您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为我们的工作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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