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关于对201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质量抽查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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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5



关于对201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质量抽查评估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证和提高我校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切实把我校学位与研究教育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做好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学位点评估准备,研究决定对我校201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质量抽查评估。



一、抽评范围

抽查评估的范围为2014年申请并通过答辩获得学位者的硕士学位论文,涵盖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 二、论文抽取方式

评估送审的论文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抽取,比例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既覆盖面上各学位点,也可对某几个学位点进行整体抽检评估。 三、抽评标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等规定为原则,同时以被评估论文体现的学位申请人的创新能力和知识结构为重心,对学位论文的选题、综述及成果的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四、抽评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1、随机抽取2014年申请并通过答辩获得学位者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2抽查论文以各培养单位20146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为准,由研究生院统一打印送审。

3、被抽查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采取匿名方式送校外3名同行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由研究生院确定,名单严格保密(所选定的校外专家,不应与该论文答辩前的论文评阅人及答辩专家重复)。




五、抽评结果的处理

1、抽查评估的结果将由研究生院公布。

2、被抽查的论文评审意见不合格超过2人者,为未通过。对论文抽查评审未通过者,由培养单位责成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学位论文,并进行二次送审,二次送审仍未通过者,将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3、对未能完成导师职责的硕士生导师,将暂停招生资格一年。

4、有学位论文最终未通过抽检的培养单位,将扣减下一年度的招生指标。 5、对抽查评估过程中发现论文有抄袭、剽窃、作假、雷同等问题者,交由校学位评定委单位员会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撤销其学位。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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