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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师苑中等职业学校暂行收费标准的
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价费[2009]06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9.01.20 【实施日期】2009.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师苑中等职业学校暂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9]06号)
南宁巿师苑中等职业学校:
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学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校是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学制三年。根据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你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你校职业中专的暂行收费标准及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体育专业学费收费标准1800元/生·学年;中师英语、商务英语、财会专业学费收费标准16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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