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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化学系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细则
(试行)
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做好我系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我系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在遵照执行学校研究生部《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化学系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系实施细则。 一.博士研究生 1、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类:A类免交全额学费,占70%;B类免交半额学费,占10%;C类自筹学费,占10%;D类导师资助全额学费,占10%。
奖学金在博士生入学考试后确定等级,实行全部学生平摊全部学费方式。入学时一次性交清四年平摊学费。不再进行四个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审核或调整。
2、三助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的助研奖学金不分等级,获奖面达100%,每生每月800元,每年发放10个月。校优秀博士论文培育基金获得者,学校每生每年追加2000元助研奖学金。
助教、助管奖学金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 1、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类:A类免交全额学费,占40%;B类免交半额学费,占30%;C类自筹学费,占30%。 推免研究生三年均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不再进行等级评定。
第一学年:按照录取后综合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第二学年:按照《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表》中的评分结果,以各个学位点为单位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1) 品德表现(20分):评分前系研究生办公室向学位点通报全年学生违纪情况,学位
点组织相关研究生以答分投票形式实施评分工作,评分分值介于16-20分,评分等级分A、B、C、D,其中A类比例占专业人数的20%,B类比例占专业人数的30%,C类比例占专业人数的30%,D类比例占专业人数的20%。每张答分票必须按上述比例答分,否
则作废。最后,对答分结果年级辅导员组织相关学生干部进行审核。
(2) 学习成绩(35分):学习成绩评分按计算公式: (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成绩与该
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 该学年所修学位课程学分总和×70%+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学分总和×30%)×35%
来计算实际得分情况。
(3) 科技创新(15分):发表论文应为当年已刊出的,署名院校不要求。具体评分细则
如下:
①发表论文被SCI、EI等收录: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4分,第2作者得1分,
第3作者得0.3分,第4作者得0.2分;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或导师第1名)得4分,第2名得1分,第3
名得0.3分,第4名得0.2分;
③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刊物(或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
导师第1作者)得1分,第2作者得0.3分,第3作者得0.2分,第4作者得0.1分;
④获大学生(或研究生)科技成果或优秀论文: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1分,
第2作者得0.3分,第3作者得0.2分,第4作者得0.1分;
⑤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0.5分,第2作者得0.3
分,第3作者得0.2分,第4作者得0.1分;
⑥在全国、校内博士生论坛(研究生专题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等研究生创新活
动中获奖,作大会宣讲报告或论文张贴: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1分,第2作者得0.5分,第3作者得0.2分
⑦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科研项目研究,著作撰写、获厅局级以上奖励:第1名(或导师第1名)得1分,第2名得0.5分,第3名得0.2分。
如果有多篇可以累计加分,封顶15分。
(4) 社会活动(10分):社会活动评分除研究生会主要干部、党支部书记、年级长、团
支部书记(1分),各级研究生会干事、党支部委员、年级委、团支部委员(0.5分)的评分由系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外,其它评分包括:集体活动参加情况、在各类竞赛获奖情况、在研究生迎新晚会、系运动会、学术报告等系级认定的重大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经系党政领导和学科主任进行集体会议评审确定。
(5) 导师评定(10分):导师评定的参考依据为学习成绩和科技创新。以学位点为单位
组织相关导师实施评分工作。评分等级分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7分),其中优秀比例占专业人数的20%,良好比例占专业人数的60%,合格比例占专业人数的20%。
(6) 同学评定(10分):同学评定的参考依据为学习成绩和科技创新。以学位点为单位
负责组织相关同学实施评分工作。评分等级分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7分),其中优秀比例占专业人数的20%,良好比例占专业人数的60%,合格比例占专
业人数的20%。
第三学年:按照《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表》中的评分结果,按照各个学位点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具体评分方法如下:
(1) 品德表现(20分):评分前系研究生办公室向学位点通报全年学生违纪情况,学位
点组织相关研究生以答分投票形式实施评分工作,评分分值介于16-20分,评分等级分A、B、C、D,其中A类比例占专业人数的20%,B类比例占专业人数的30%,C类比例
占专业人数的30%,D类比例占专业人数的20%。每张答分票必须按上述比例答分,否则作废。最后,对答分结果年级辅导员组织相关学生干部进行审核。
(2) 学习成绩(25分):学习成绩由中期考核与开题报告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定。以学位
点为单位组织实施评分工作。评分等级分A、B、C、D,其中A类(25分)比例占专业人数的20%,B类(23分)比例占专业人数的30%,C类(21分)比例占专业人数的30%,
D类(19分)比例占专业人数的20%。
(3) 科技创新(20分):要求发表论文为当年发表刊出,署名单位必须为郑州大学化学
系。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①发表论文被SCI、EI等收录: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4分,第2作者得1分,
第3作者得0.3分,第4作者得0.2分;
②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或导师第1名)得4分,第2名得1分,第3
名得0.3分,第4名得0.2分;
③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刊物(或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
导师第1作者)得1分,第2作者得0.3分,第3作者得0.2分,第4作者得0.1分;
④获大学生(或研究生)科技成果或优秀论文: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1分,
第2作者得0.3分,第3作者得0.2分,第4作者得0.1分;
⑤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导师第1作者)得0.5分,第2作者得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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