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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物业管理师《制度与政策》考点:指导思想立法原那么
根本制度与政策第一章考点:指导思想和立法原那么
《条例》在坚持民法根本原那么和立法法的原那么下,突出了开展为重、平衡利益、保护弱者的立法理念。《条例》的立法指导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调保护业主的财产权益,协调单个业主与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关系;二是强调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是效劳和被效劳的关系;三是强调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通过公平、公开和协商方式处理物业管理事项。《条例》在立法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几个根本原那么:
(一)物业管理权利和财产权利相对应的原那么
物业管理权利是业主财产权利的重要组成局部。《条例》对业主权利义务的规定,其实就是明确了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对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的规定,是基于业主拥有的财产权份额,将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相应建立在对自有房屋拥有的财产权根底之上。 (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原那么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条例》既对物业效劳企业的行为、业主大会的职责及其涉及业主共同利益事项的表决、个别业主不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有关政府部门行政监督管理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也对建设单位、公用事业单位等物业管理相关主体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详尽规定。在处理行政处分和承当民事责任关系方面,《条例》设定的法律责任充分表达了优先保护全体业主利益的原那么。 (三)现实性与前瞻性有机结合的原那么
《条例》注重保持法规、政策的持续性和承继性,对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效劳企业资质管理等制度,予以保存。《条例》注重肯定实践成果,将在实践中积累的良好经验,如加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业主大会的指导和监督等,确立为法律标准。对于如何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如开发企业不交纳未售出物业的物业效劳费用、任意扩大物业效劳企业的治安责任、公用事业单位向物业效劳企业转嫁责任等,《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贯穿着眼未来、着眼开展的指导思想,设立的业主大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制度,符合市场经济的根本规律,符合未来立法趋势。 (四)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那么
我国各地区的物业管理开展很不平衡,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在物业管理市场发育程度、市场环境、管理效劳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条例》在坚持法律制度统一性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地区
的实际情况,对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业经营、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等问题仅作出原那么性规定,有的规定的具体执行方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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