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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幼儿教育软件评价的启示
作者:刘红敏,刘淑凤
来源:《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刊》 2012年第11期
刘红敏,刘淑凤
(辽宁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9)
摘要:近年来,计算机进入幼儿园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随着教育信息技术化,对幼儿教育软件的评价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但我国目前的幼儿教育软件评价仍处于初始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从建构主义理论出发,为我国的幼儿教育软件评价提供一些建议,以促进我国幼儿教育软件更好地为幼教事业服务。
关键词:建构主义;幼儿;教育软件评价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2)11—0104—02
一、 幼儿教育软件评价的现状
郭力平教授对幼儿教育软件评价的研究较为深入,修订了全美幼儿协会的幼儿教育软件的评价方法和发展适宜性评价标准,即设计目标,结构与功能设计,技术性能,人机界面设计,创新与使用等五个标准。国内一些软件生产企业对他们生产的软件做出了评价,但只是对软件的性能做出的评价,很少提及幼儿和教师的需要。
家长对幼儿软件的选择主要是听取幼儿教师的意见,而幼儿教师本身对幼儿软件的评价知识比较缺乏,她们在选择软件时多依赖直觉经验,参考的标准大多是幼儿是否对软件内容感兴趣,软件内容能否成为教育活动素材等。
我国目前的幼儿教育软件评价还处在起步阶段,未形成比较完善的评价体系,幼儿教育软件评价的基本理论建设和实际操作经验都较少,尚未建立具有导向性的幼儿教育软件评价管理制度和相应机构。[1]
二、幼儿教育软件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价主要面向软件功能,缺少面向幼儿和教师需要的评价
目前对幼儿教育软件的评价主要面向软件的功能和技术特征,较少考虑“用户”即幼儿和教师的需要。例如:一些软件生产企业明确提出结构与功能,技术性能,人机界面,软件系统的操作和安装等一些软件评价标准。这些商业公司以营销为目的,仅是针对他们的某一软件或某一系列软件进行评价,以幼儿教育软件评价为目的的研究较为稀缺。
(二)评价主体主要是软件评价专家和软件生产者,幼儿、教师、家长参与较少
目前的评价主体大多是软件评价专业人员和生产者,而幼儿、教师和家长参与的评价基本上没有。这些由软件生产者得出的评价结果必然会体现软件生产者的营销目的。如果是幼儿、
教师和家长亲自参与幼儿教育软件的评价则更符合幼儿的适宜性发展。专业教育人员的评价会提高评价的质量,而现在我国还没有一个专业的幼儿教育软件评价组织。
(三)评价过程存在问题,评价标准体系尚未建立
目前的评价过程主要是奖项式和专家评价,教师和家长则以观察为主。奖项式评价是上级向下级部门发布信息,主要是针对教师做的软件,影响力度小,整个评价过程不对外公开,评价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值得商榷。专家评价是根据某一评价标准对软件教育性、娱乐性、技术性等进行全方位评价,整个评价过程比较科学,但这种评价较为稀少,影响范围不大。我国现在还尚未建立适合幼儿发展适宜性的评价标准体系,评价标准不明确,很难对整个评价过程起到指导作用。
(四)评价方法单一,较少综合使用多种评价方式
幼儿教育软件评价方法主要有分析式、指标体系式、观察和实验等,每一种评价方法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陷。目前幼儿教育软件研究专家较多使用指标体系和实验评定法。指标体系能直接利用现成的指标体系对软件进行全面考查, 评价效率高;但评价主体的主观性及指标体系本身的缺陷会影响到评价结果。[2]而教师和家长应用观察法比较普遍,评价方法的欠缺也影响评价的科学性。
三、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幼儿教育软件评价的启示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儿童在学习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参与、自主学习、主动构建,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是组织者、引导者和促进者。[3]
(一)评价应以幼儿为中心,强调幼儿和教师的需要
建构主义理论是以学习者——幼儿为中心,强调教师的指导作用。对幼儿教育软件进行评价时,必须明确以幼儿为中心,还要以尊重幼儿和教师的需要为导向。软件所携带的知识和信息必须通过幼儿自身的建构才能被其吸收。我们在开展幼儿教育软件评价时更不能抛弃软件的使用者和指导者,而单纯地对软件做评价,这样势必会忽视幼儿和教师的需要,对软件质量提升和幼儿适宜性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评价主体多元化,幼儿、教师和家长参与其中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我们的知识和信息都是通过个人的意义建构而成的。人们对问题的理解不仅是看问题本身,还取决于原来的知识经验背景。评价专业人员、软件生产者、幼儿、家长、教师的知识经验均不同,他们对幼儿教育软件的理解也会有所差异。单凭评价专业人员或软件生产者做出的评价,很难体现幼儿、教师和家长的立场,结论是片面的,幼儿教育软件评价需要多方面的评价者参与。[2]
(三)建立符合幼儿适宜性发展和多元评价标准体系
全美幼儿协会提出的“发展适宜性”原则是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提出来的。目前,发展适宜性原则几乎得到全世界的认可,成为幼儿教育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那么,我们在做幼儿教育软件评价时也要遵守幼儿发展适宜性原则,并结合我国本土情形,制定出发展适宜性和多元化的幼儿教育软件评价标准体系。
美国、英国以及新西兰都有根据本国情况的多元评价标准。[4]目前,我国使用的幼儿教育软件评价标准主要是在美国Haugland/Shade评价标准的基础上修订得出的,需要教育一线工
作人员、幼儿教育专家和教育软件设计者携手合作、共同奋斗才能制定出本土化的发展适宜性和多元的幼儿教育软件评价标准体系。
(四)合理使用评价方法,借鉴他人的评价
对教师自制的小的软件,可采用自我评价、教师小组讨论、观察幼儿使用情况和与专家交流等方式。对大部分的幼儿教育软件应采用指标体系法,可以从整个指标体系中抽取有针对性的标准进行分析和评价。此外,还可借鉴他人的评价。他人的评价经常能够提供软件方面的必要信息,减少教师在选择软件时的工作量。借鉴他人的评价时,要注意不同评价者有不同的评
价理念,各个评价者之间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所以应尽可能地综合来自各个途径的看法。[5]
(五)评价强调软件的模拟真实情境
建构主义者认为,学习发生的最佳情境是真实世界的情境,学习的目的是要儿童能真正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现实问题。显然,模拟真实生活情境是评价时考虑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求软件为儿童提供与现实情境相对应的简单真实的具体事物表征。软件模拟的情境具有真实性,软件中的物体特征(大小比例、颜色等)、功能、性质等具有现实性,儿童能够对模拟的事物进行操作,整个操作过程及结果与现实世界的情形相一致。[5]
[参考文献]
[1]郭力平.信息技术与早期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袁立新.关于教育软件评价的思考[J].教育探索,2007(12).
[3]陈琦,刘儒德.当代教育心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4]袁媛.国外幼儿教育软件评价机制的研究[D].河南大学,2012.
[5]冯晓霞.计算机与幼儿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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