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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学籍管理规定”班会总结
为加强我校学风建设,保证人才培养的根本规格要求,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治理规定》,建环09-1班于2022年11月3日下午15:00在主教d210召开以“学习学籍治理规定”为主题的班会。 学籍是学生治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局部。依法治教,加强学生学籍治理,深化训练,促进学校全面贯彻训练的方针,为每个家庭打造盼望,学籍治理是前提。只有加强学籍治理,高等训练才能落到实处,为学校训练、教学、教研供应根本的必要条件。
班会上,班长韩跃全同学为大家讲解了我校学籍处理原则、学生学籍异动流程。他强调,学生所修读课程,所属年级第一学年取得总学分低于30学分、其次学年累计取得总学分低于88学分、第三学年累计取得总学分低于140学分,学校将根据规定予以降级。学生所修读课程,所属年级第一学年取得的总学分低于22学分、其次学年累计取得总学分低于65学分、第三学年累计取得总学分低于103学分,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同时班长韩跃全还对同学们就学校处理退学、降级的情况作了其它说明。
1、对因教学安排外出而未能签字的应降级学生,学院将通知并由通知人代为签字;对无故不在校而未签字的应降级学生,经学院确认其两週内未在校并以学院档案形式报教务处后,学校将视为自动退学,发文通告。
2、对不在校而未签字的应退学学生,学院通知学生及家长,责令学生返校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3、对拒不签字的应降级或退学学生,经学院供应书面说明材料(2名或以上在场人签字证明通知确已送达学生本人),学校视为通知已送达学生本人并进行学籍异动。
4、对已进入毕业年级的应降级学生,已获总学分大于130学分,若本人提出“自愿结业”的书面申请,填写《结业/进修申请表》,可不降级。学生在“学籍处理名单”中可不签字,但学院在提交名单时须附该生的“结业申请”。
5、降级学生本学期仍须参加原班级的教学活动和考核(含下学期开学后的补考),从下学期开始参加降入班级的教学活动和考核,不再允许修读原年级课程,其它未通过课程可在降级后一年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或进行重修(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重修手续)。
本次班会之后,同学们对学校的学籍治理规定有了充分和糊涂的认识。通过班长的认真讲解,大家认为学生的学籍对个人在大学的规划是很重要的。大家特别关心学校规定本科生在大学四年里应修读的学分和留降级情况,纷纷表示,要努力学习,端正自我的学习态度,保持高度的学习热情,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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