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欢迎阅读!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3。内容:
3。1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3。2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3。2。1 通告表扬; 3。2.2 奖金奖励; 3。2。3 晋升提级;
3。3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3。3。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3。3。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3.3 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全年未出现事故者。
3.3。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3.4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50-200元奖金奖励:
3.4.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3。4。2 超额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4。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3.4.4 敢于制止、揭发各种侵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3。4.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3。4。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3.4。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3。4.8 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3.4-9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3.4。10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4.11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3.4。12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3。4.1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3。5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3。6 奖励程序如下:
3.6。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3。6.2 人事部审核;
3。7.3 总经理批准。其中,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总经理批准。 3。8 处罚办法:
3.9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3。9.1 警告; 3.9.2 罚款;
3.9。3 记过; 3.9.4 降级; 3.9.5 辞退;
3.10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或罚款
3.10。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3。10。2.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每次罚款10元; 3。10.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罚款50-200
元;
3.10。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3.10。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3.10。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情节严重者罚款50—100元; 3.10.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情节严重者罚款50—100元;
3。10.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情节严重者罚款50-100元;
3。10.9. 遗失员工证、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及每周一次清洗鞋子,每次罚款
10元;
3。10。10. 出入车间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车间,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情节严重者罚款
50—100元;
3。10。11. 破坏环境卫生,给予书面警告一次或处以罚款10元;
3.10.12 替别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故意涂改出勤卡每次罚款10元,故意
毁坏出勤卡,罚款20元。
3.11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或罚款:
3。11.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 3.11.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50-100
元;
3。11.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3。11。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3.11。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100元; 3.11。6 在禁烟区吸烟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50元;
3.11.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50—200元; 3。11。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100元;
3.11.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10—100元;
3。12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或罚款:
3.12。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并罚
款50-200元;
3。12.2 违反公司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并罚款50—100元;
3。12.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并处罚款100—500元; 3。12.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的,并处罚款50-100元; 3.12.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3.12。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的,并处罚款50—100元; 3.12.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3。12.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并处罚款100-500元; 3.12.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3。12。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的,并处罚款50-200元; 3。12。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的,并处罚款50元;
3.12。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的,并处罚款50—2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8Bl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