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涉密公文的管理要求

2022-12-27 16:10:1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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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涉密公文管理要求

1.专门专人严格管理。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党组)的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2.严格遵循密级要求处理公文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3.严格执行涉密公文的阅知范围。

(1)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

(2)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

(3)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4.严格履行涉密公文复制、汇编的程序。

(1)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

(2)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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