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把握和使用公文文种

2022-10-27 12:10:29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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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文种来行文?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公文文种选用存在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造行政公文文种。如办法细则规定要点,从来没有取得过法定行政公文的资格,因此也不能独立行文。 2.滥用行政公文文种。在写作实践中,经常出现超出职权范围和工作内容随意使用法定公文。 3.混用行政公文文种。公文文种是用以表明公文的性质和要求的,一份文件只能用一个文,两种文种不可混用。

4.错用行政公文文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组文种: (1)在现行机关单位中,“请示通知等的使用经常搞错。 (2)“公报公告通告界限不清,相互之间错用情况经常发生,常见的是该用通告的却用了公告(3)批复和具有答复性质的函之间的错用。

通过对使用公文文种实践中出现的常见错误类型进行了分析。那么,究竟如何选用公文文种呢? 1.选用公文文种,必须根据制发公文的目的和行文的要求进行。所有的行政公文文种都有法定的适用范围,其行文目的和要求必须符合公文的适用范围,行文目的和要求不同,所使用的文种也不相同。 2.应根据行政公文制发机关的权限来选用文种。不同的行政公文对其行文主体的要求不一样。有的行政公文行文主体级别高,有的行文主体级别低;有的行政公文行文主体范围广,有的行文主体范围窄,因此,选用的文种应和其制发机关的权限和级别相适应。比如:通常是以国家的名义向国内外庄严宣告有重要影响的重大事件的文告,不可随意在招工、招干、招租、开业、迁址等活动中,滥用公告文种,对公告的滥用实际上是一种越权行为。

3.应根据收发文机关之间的行文关系来确定公文文种。行文关系指的是机关之间文书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按照行文关系和文书的去向,行政公文有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不同的行文关系,文种的选用是不同的。 4.在选择行政公文文种时还应当考虑每个文种的性质、作用和使用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每一文种都有独立的作用和功能,不同的行文内容、目的要求应与文种的适用范围相适应。 5.在选择公文文种时还应考虑每一份公文只能选择唯一的文种,而且只能选择公文管理法规规定的公文文种,决不能生造文种。比如在公文标题中不能出现请示报告”“意见通报等两个文种同时并用的情况和汇报等在法定公文里找不到的文种。

总之,公文文种的选择应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公文处理法规的规定,根据制发公文目的、制发机关的权限、收发文之间的行文关系,选择正确的合乎行文目的和要求的文种。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机关单位之间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公文处理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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