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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教育项目
为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管理体制,优化幼儿园布局,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满足儿童游戏、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2020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决定在北京等14个城市开展“互联网+”幼儿园行动试点。 实施“互联网+”幼儿行动试点,旨在以幼儿园为单位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体系和教育服务平台,整合幼儿园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等资源;建立“互联网+”幼儿行动项目实施的标准框架和运行机制。 该方案旨在通过试点城市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学前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体系和优质教育服务平台,并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机构与用户之间的双向评价机制和动态反馈机制,促进政府监管水平与服务质量提升。
一、试点目标
通过试点,力争到2022年,形成一批“互联网+”幼儿园的优质成果。 实现“互联网+”幼儿园覆盖全国、应用广泛、可持续发展;实现学前教育资源整合、开放共享;形成覆盖学前教育机构和幼儿教师、幼儿家长的信息化应用场景,促进学前教育服务模式创新。
二、试点内容
主要包括:(1)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学前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体系和教育服务平台,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2)搭建幼儿园数据互联互通、协同共享的网络公共基础设施,为幼儿教师和家长提供优质线上教学和服务; (3)建设幼儿教师培训、教学教研、学习评价等一体化的数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4)搭建集幼儿园信息管理及教师业务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幼儿园教育监管平台。 [5]以上工作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试点工作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互联网+”幼儿园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8〕1025号),“互联网+”幼儿
园行动试点工作按照以下原则组织实施: 1.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2.资源建设与应用并重,坚持幼儿为本、需求导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试点城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推进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大投入力度。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要支持试点工作开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三)加强宣传引导。
五、保障措施
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将“互联网+”幼儿园行动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试点城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试点项目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在地方相关规定和政策框架下,鼓励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为开展“互联网+”幼儿园行动创造条件。 试点城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 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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