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河源市技工学校晚自修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河源市技工学校晚自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晚自修管理,提高晚自修学习效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晚自修时间
晚自修时间为星期天、一、二、三、四晚上19:30——21:15(假期除外)。
二、晚自修形式:
1、晚自修原则上要求在本班课室进行。
2、经班主任同意可到阅览室或规定的电脑室查阅资料,但每天不能超过2人。
三、晚自修考勤
1、所有在校住宿学生都必须按时参加晚自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
2、晚自修考勤每晚按2节课计算,班主任指定专门考勤员对晚自修进行严格考勤。
3、考勤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于每晚19:40前将当晚的考勤情况(包括本班实有人数、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旷课人数及姓名、迟到人数及姓名、到阅览室或规定的电脑室查阅资料者姓名及去向)公布在黑板上,并将当晚的考勤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4、学生因病、事不能参加晚自修的,需向班主任书面
1
请假,经班主任批准后方为有效,并将请假条交班考勤员备查,否则作旷课处理。
5、事先没有请假,迟于上自修时间进入教室或早于下自修时间离开教室即为迟到或早退。对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按旷课一节处理;每一课时内,迟到或早退达10分钟以上者,按旷课论处。考勤员不按时按质对班级进行考勤的,按其本人旷课处理。
四、晚自修检查
团委、学生会干部对全校各班级晚自修的出勤、秩序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当月“文明班”评选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晚自修时间,各班级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听MP3、玩手机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否则按《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因参加校外实习、集体外出活动或其他集体性活动,而不能正常进行晚自修的班级,必须由班主任上报学生科批准。
3、晚自修期间,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如班级发生一些突发性事件,班干部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应第一时间上报值周领导。
2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tiL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