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行文规则》,欢迎阅读!

规范行为规则
事项
规范要求
错误作法
行文总体1.行文确有必要,内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无必要的滥发文件、重复发文等。 要求
2.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不得越级行文。不按规定随便越级行文。 特殊情况向上越级行文,必须同时抄送区教育局。
公文限“公对公”往来(上级领导有要求的除外)。 非经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以本
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上行文规1.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可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多头主送。 则
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
2.以本机关名义转报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应当提原文转报。 出倾向性意见。
3.请示事项应一文一事(并附有背景材料、情况同一请示中夹带多个请示事项。在报说明等)。
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下行文规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未经协调一致向下行文。 则
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2.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未经协商一 致,不得向下行文。
除办公室外的其它内设机构对外行文。
平行文规1.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则
2.部门之间可以相互行文。
3. 除办公室外,任何内设机构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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