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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须知
为了让每一位毕业生党员能够更加顺利的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能够为你办理相关手续带来方便。请大家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并遵照执行。
一、 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要求,重庆市内在“12371”平台网上转移组织关系,如有必要可开具纸质介绍信。
二、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有什么后果?
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注意些什么?
(一)凡毕业生党员(①就业②就读研究生③离校时暂未就业④因私出国),不论其档案是否留在学校,原则上都要在离校之前,及时办理正式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第①、②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应当与新的接收单位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询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该如何填写。就读本校其他学院研究生的党员组织关系,校内通过“12371”平台直接对转。
(三)第③、④种情况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情况下,无论毕业生党员人事档案是否申请留在学校的,请提前要先与目的地党组织取得联系。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名的时间),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员转入手续。工作单位系外资、合资或新建企业无党的组织、或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应就近向当地地方党组织请示,或及时与学校组织部、学院党委联系。党员本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携原介绍信及时到学校原二级党组织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不能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长期私自携带,这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表现,会造成预备党员无法按期转正或自行脱党。
(五)党员到新的党组织后,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预备期内的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应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递交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希望毕业生党员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在毕业之际妥善处理好自己的组织关系。如果还有疑惑和困难,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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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
第 (见印刷) 号
第
组织关系由 中共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转到 一
联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
2012年 5 月 25 日
(贴回执联处)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 (见印刷) 号
中共北京市委员会:
李明同志(男/女“用\划掉”),23岁,汉族,系中共(预备“用\划掉”/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51021219890101****, 由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去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 , 请接转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二零一二年六月。 (有效期玖拾天)
(盖章) 2012年 5 月 25 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136********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23-6510**** 传真:023-6510**** 邮编:400030
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见印刷)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党员介绍信存根
李明同志系中共(预备“用\划掉”/正式)党员,
第二联
第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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