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阅之一】法律稻草人 张建伟

2022-12-31 15:44:26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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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的随笔集。

张建伟,清华大学教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法先贤,求立言,望尘莫及矣。著有《从消极到积极的实质真实发现主义》认识相对主义与诉讼的竞技化》窦娥的“二度遇害”》Q之死的标本意义》法学之殇》等论文,以及《司法竞技主义——英美诉讼传统与中国庭审方式》《刑事司法体制原理》等学术专著和《刑事诉讼法通义》《证据法要义》等教材。学术随笔、杂文曾结集《法律皇帝的新衣》



在一个不尊重法律社会法律只能吓鸟,不正像个稻草人?在法律只是稻草人的社会没有人相信,法律的正当程序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好办法。人们遇到麻烦即使求助于司法,也对司法心存疑虑,他们将希望寄托于明君、贤相和清官身上,但又不太相信自己真有遇上他们的好运气。这是一本随笔小书,它关注的不是写在纸上的法律真理,而是法律在真实生活中的状态,它嘻笑谐谑的笔头嘲弄的并非法治的理想,而是这样的理想落在现实沙洲上的窘困与无奈。

莎翁云:“吾人不可将法律制成吓鸦之物,竖起它来只为恐吓攘食之鸟。”一个国家或社会,若法律无权威,司法无公信,正当程序不被信仰,一如稻草狗守门,自由便为群盗随来随攫走矣。虽冥顽之人,此际亦必请七武士守村御盗。独吾人不知三复斯言,维护法律权威?制法者不问法律之是否必行,司法者将法律任意违反,万众袖手,各思法律所以绳人,只我例外,便是家国不祥之相。本文集以此为主题,千言万语,然自知杯水车薪。文集中另有若干杂俎之文,或议或论,讽喻焉,抒情焉,至于拙巧媸妍,各位看官但将法眼移来,洞若观火,一望便知。 ——张建伟



【摘要】

1.不尊重法律社会法律只能吓鸟,不正像个稻草人? 2.法律是蜘蛛网,大苍蝇触犯没事,小苍蝇却给逮着。 3.对待坏人说的话,应用偏见的树叶遮挡了是非判断,应当耐心、细心地倾听和分析,不应让沸腾的蠢血搅乱了理性,这是司法者的客观义务。

4.小说和影视剧,可以成为民众的精神粮食,以及法制观念的主要源泉。 5.德国有的不止是希特勒。 6.司法权威,如果没有社会的尊重与信赖拖住,就是建在流沙上的塔,置于风中的蜡烛。 7.司法的公信力的换回,就像它的流失一样,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 8.凡是美丽的总不肯,也不会,为谁停留。(席慕容) 9.没有淘汰就没有质量,是更硬的道理。 10.与人无爱亦无恨。

11.痒,原是一种生理现象,其感觉介于舒服和难过之间,搔到了,那真是难以形容的舒服,搔不到,依然只是难过,有些话,自己说不出,别人又说不中,便成为心痒难搔。(余光中)

12.叔本华早说过,一个人的快乐程度是与他麻木不仁的程度成正比的,法学家若是没有失去士人矜持敏感的柔肠,时常忧急于心,恐怕是快乐不起来的。

13.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赫胥黎《美丽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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