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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教师双特计划
记者从新疆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厅5月31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自治区决定从今年起,启动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特”教师特培计划牞免费定向培养合格的中小学“双特”教师。
“特培计划”分高等院校培养和中等师范学校培养两个层次。根据当前情况,今年自治区先行启动高校专科培养层次,招收500名专科层次汉语言(含民考汉)学生,由6所区内高校承担培养任务。其中300名“特培计划”由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学院、新疆教育学院面向全体考生招考,按正常批次录取。同时,对具有“双语”特长及生源地为南疆四地州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其余200名由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负责,从本校2007年录取新生中,在征求学生志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基础上,择优转入。
“特培计划”实行免费培养政策。自治区设立了南疆四地州农村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特培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的相关费用。“特培计划”对“特培生”进行单独编班教学,着力培养学生掌握中小学有关课程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实践能力,并留出半年时间前往南疆四地州乡(镇)中小学校实习支教,完整承担一学期的教学任务。
“特培生”毕业通过一定方式考核合格后,须按协议规定由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南疆四地州县以下乡镇中小学校,并保证在
基层工作5年以上。“特培生”报到时,须与培养院校、拟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特培生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违背协议的,须承担相应责任,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特培生”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关系由当地县(市)教育部门管理,户口保留在县城,享受当地有关优惠待遇。此外,“特培生”毕业前及在基层服务期间一般不得脱产接受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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