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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分析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探索
作者:李亚楠 王楷娥 张艳丽 白金玲 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12期
摘 要: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主要还是传统的书本灌输式教学模式,重视法学知识、法条讲解,缺乏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法学思维的培养。虽然各法学院校也在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教师也比过去更重视引用大量案例来教学,但整体上,教学环节很大程度上还是重理论轻实务。为补齐实践教学的短板,笔者尝试利用法律的互联网大数据对海量案例进行整理分析,从一手的案例出发,探讨各种类型法律关系的实务焦点问题,从案例出发激发学生的自学热情,围绕实际案例进行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处理复杂实务问题的技巧和思维。 关键词:法学;教育;教学;互联网;大数据
中图分类号:D9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295-01
目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主要还是传统的书本灌输式教学模式,重视法学知识、法条讲解,缺乏实践操作能力和法学思维的培养。培养的学生进入社会后,很难快速融入司法实践中,理论和实践脱节。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有学校教学理念陈旧、教师思维转变慢的原因。另一方面,教师自身实践经验不足,从学校到学校的成长模式,局限了教师自身的能力拓展。虽然各法学院校也在积极开展实践教学课程,如开展模拟法庭、旁听法院庭审、邀请法官律师等实务界人士进课堂、学生进法院实习等。但一般这些实务环节所占的教学比重并不大。教师教学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当然,现在法学教学中,教师比过去更重视引用大量案例来教学,但案例往往是为了辅助说明法律理论和法条的。有些案例是将现实问题简单化,以便说明法学理论。案例教学往往是教学中的辅助和配角。而学生在听课过程中,往往也只是被动吸收知识,很难从个别的案例中窥探出法律事务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复杂性。 如何补齐实践教学的短板?我院组建了专门的法学教学改革团队。结合目前实务界的新动向,尝试利用法律的互联网大数据对海量案例进行整理分析,从问题出发激发学生的自学热情,培养学生处理实务问题的能力和复杂问题的技巧。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但大量的经验往往要求时间的积累,甚至终身的学习和实践。互联网时代的数据为当代法学人提供了捷径。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生效判决截至到2016年8月24日,已经有20302860篇,每天还在以上万的数量增长。大量的裁判文书为法律人提供大量一手实务资料,也为法学的实践教学和研究带来了福音。过去法学教学中依靠最高院发布的少量典型案例研究可转变为从整体上对各种类型的案例进行分类整理,理论界可以通过大量案例进行真正整体性的实证分析。教师可以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去弥补接触实务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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