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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知识:公文的行文规则规范
公文作为事业单位考试的组成部分,行文规则为常识考点,这部分学问偏向理解为主,所以须要理解上下行文规则,提高做题的效率。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公文的行文规则规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上行文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依据须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干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看法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干脆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记忆口诀:
主送机关找一个,重大请示应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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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内部直报送,不送抄送给下级。 下级请示需提意,请示报告分清晰。 不要个人送机关,双重领导考虑周。 二、下行文规则
1.主送受理机关,依据须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干脆上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依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 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详细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样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订正或者撤销。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记忆口诀:
受理机关找一个,重要行文往上抄。 办公厅室下行文,须要党政给授权。 部门职权正常行,多个部门必协商。 擅自行文应纠撤,双重领导考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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