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间 生 产 质 量 规 章 考 核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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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间 生 产 质 量 规 章 考 核 制 度
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规范车间生产管理,加强工艺过程控制,强化工艺纪律,提高产品质量,经公生产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 生产过程中出现下列不合格产品或不合格项次,每件考核操作者20元。

1.1装配各工序(包括万向节十字轴压装工序、中间支撑装配工序、花键副对装工序、

三大件挤压及校直电焊工序、动平衡工序)未打钢印或钢印打不清楚者。 1.2生产过程中各工序,设备、工装及量检具点检记录、首末件检验记录没有填写、

填写不真实或填写不完整者。

1.3生产过程中制造或传递了不合格产品者。

2. 生产过程中出现下列不合格项,每项考核责任人100元。 1.1.十字轴压装工序中,使用压头不正确或压力参数调整过大者

1.2.校直电焊工序中,工装未按要求点检,定位圆盘径向和端面跳动超差者, 1.3.在动平衡工序中,定标不正确者;动平衡工装未按要求点检,定位圆盘径向和端面跳动超差者。

1.4.油漆工序中前处理液碱度不足,前处理液更换不及时,设备维护周期过长,前处理后传动轴清洁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链速参数设置过快,

1.5.包装工序中,包装工没有按要求操作,打包不紧、标签标识不清或不全,数量错

误者。

3. 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批次性质量事故者,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包括相关车管理人员)的责任。应每人考核200元。

4. 生产过程中,出现批次性钢印号未打、点检和首检记录未作、工装未点检、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等问题,组长、调度、当班质检员、下道负有检出责任的操作工应负连带责任每人罚款50-100元不等。

5. 生产过程中,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制造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合格项次,每件每项可索赔20元,以鼓励操作工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对于操作工发现批次性不合格产品或易引起批次性不合格的错误操作应予奖励100-200元不等。 6. 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技术品质部。

20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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