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汇报

2023-01-06 22:20:20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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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关于妇女儿童工作汇报

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我局妇女儿童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妇儿办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务实、高效、服务的工作要求,立足岗位,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为依法维护全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共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法制讲座60余场,组织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13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余万份,展出图板120余块;解答法律咨询189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2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

作为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我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

上的援助服务,是政府面向社会的一个窗口。现阶段妇女儿童在社会生活中仍是最容易受到伤害且较难自我保护的弱势群体,在为广大妇女儿童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方面,我局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中心,针对妇女、儿童这些特殊群体的需求,为他们提供了更富有针对性、更具有人性化的服务。20096月,我局推出了“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妇女、未成年人、下岗工人、待业大学毕业生、农民工等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简化手续、快速受理,以保障更多的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例如:新兴镇夏某离婚纠纷一案。受援人夏某因遭受家庭暴力身体重度残疾,行动不便,我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夏某的来电求助后,立即指派两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到夏某的家中了解情况,并在夏某家中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先后多次来到新兴镇调查取证,收集有关夏某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帮助夏某立案。在整个案件的承办过程中,本着家庭和睦为重,案件承办人员多次找夏某丈夫王某谈心,做其思想工作,但其态度坚决,不肯悔改。后又经案件承办人员耐心劝解,王某同意离婚,并同意放弃财产权,将其与夏某共同拥有的房屋留给夏某,两子女与夏某继续居住,并每月支付1000元的生活费给夏某,以保障夏某与子女的正常生活。夏某拿着调解书,激动地热泪盈眶,她动情的说:“我总算可有活路了!感谢党和国家的好制度感谢法律援助的好律师。一年来,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妇女儿童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890余人次;办理妇女儿童非诉讼法律援助案308件;办理妇女儿童维权诉讼案件12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0件,刑事辩护案件2件。 (二)强化普法宣传,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增强妇女自身的维权意识,提高妇女自身的维权能力。一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工作。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入学校和“三八”妇女节、12.4”广场咨询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机关、乡镇、企业、社区、学校等各行各业,使广大妇女儿童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一年来,我局共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法制讲座60余场,组织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13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余万份,展出图板120余块,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保障妇女儿童更好地生活


与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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