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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拔考试公文写作知识:下行文
下行文
按照行文关系、文件去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下行文就是指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比如,党中央给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国务院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发的文件就是下行文。下行文一般常用指示、决定、通知、批复等。下行文是一种重要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学科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作为下行文,上级机关的“见解和处理办法”,如同其他的下行文一样,对下级机关具有规范作用和行政约束力。这一点上,“意见”同“命令”、“决定”和“通知”等下行文具有相同的特点。不过,“命令”往往是宣布实行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其强制力和行文规格最高,一般极少使用;“决定”是针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涉及问题往往带有方针政策性;指挥性“通知”则是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以上三个文种区别于“意见”的特点就是它们是以上级机关的权威和职权范围,对下级机关的工作做出直接的布置和安排,是要求下级机关“做什么”或“必须做什么”,而“意见”则体现了上级机关的商榷、探索的态度,往往是对重要问题表明态度、提出见解和参考的处理办法,是对下级机关“可以做什么”和“不可以做什么”作出说明。所以说,“意见”文种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规定性和变通性的统一,为下级机关留下了更多的自由度和创造空间。 因此,下行“意见”的功能,应以指导为主。“意见”不是强制性地具体地布置安排工作,而是参考性地提出工作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措施方法。下级机关一般应根据上级机关“意见”的精神、原则参照执行。 下行文格式
法定公文在格式上都还要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来写作,该文件为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制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于1999年12月27日。 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10条至第12条对公文格式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参照其它规则,以下简要介绍。 一、公文用纸、排版与印装 (一)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确定。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 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 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 mm(不含页码)。
(二)排版规格、图文颜色与印刷装订要求:公文文字从
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的颜色均为黑色。公文在一般情况下,除了发文机关标识、眉首的反线和发文机关印章为红色外,其余部分均为黑色。
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晰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 mm。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
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 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 mm,四角成900,无毛茬或缺损。
公开选拔考试公文写作知识:上行文
上行文
应用写作中按照行文关系、文件去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其行文方向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三种。 1.逐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行文,是上行文最基本、最常用的方式。除特殊情况外,下级机关一般均应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2.多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在必要时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和更高一级的上级机关行文。这种行文方式只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如遇有重大问题时才可使用。 3.越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在非常必要时,越过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而向更高级的上级机关行文。这种方式只能在下列特殊情况下采用:
(1)由于发生特殊紧急情况,如严重自然灾害等,逐级上报会延误时机,造成更大损失的问题;
(2)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请示多次,长期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 (3)隶属下级机关与上级机关之间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问题; (4)上级机关交办的,并指定越级上报的事项; (5)对上一级机关进行检举、揭发的问题; (6)询问与请示极个别的、必要的具体问题等。
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如通知、函。
下行文。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指令、决定、决议、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 (二)下行文
下行文是上级机关向所属的下级机关的行文。其行文方式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直达基层行文三种。 1.逐级行文
即采取逐级下达的方式或只对直属的下一级机关行文: 2.多级行文
即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向所属的几级下级机关行文。 3.直达基层行文
即上级机关直接向最基层机关行文.采用这种方式行文的多是无须保密的普通文书。 (三)平行文
平行文是相互没有隶属关系的同级机关或者不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问的行文。这是不分系统、级别、地区、性质的机关之间的行文。机关之间需要彼此联系工作、沟通情况时,可以使用函、知照性通知等文种。 (四)泛行文
主要是指公文可以同时上行、下行或者平行,还向社会公布。行政公文中的公告、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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