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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大事记(1889-1911) 清末
1889年(光绪十五年)
美卫理公会在苏州由金振声女士创办英华女中,初期兼办妇女、幼师等班。 中华基督教教育协会会讯,合订本三卷。 1892年
美国监理公会传教士海淑德(Laura A Haygood)在上海办了一个幼稚师资训练班,收学生20名,每周六上午上课。
《在中国的历程》(China Log),美国教会出版物。
1898年2月,英国长老会在福建厦门创办幼稚师资班,并附设幼稚园(即现在厦门市日光幼儿园)。《厦门私立怀德幼师校史》 1899年2月,英人秀耀春和六合人汪振声同译伯思大罗齐(即斐斯泰洛齐)训蒙新法,名为《蒙养正规》,发表于《万国公报》第121,122期。 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大事记》,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页103。 1901年《教育世界》载文介绍日人东吉基著《幼稚园保育法》,并节译西方教育名著《爱美耳妙》(即卢梭《爱弥尔》)等书。
教会在苏州办的女学正式开学,取名为景海女学,以示对海淑德的纪念,该校以培养幼稚园教师为主。
《在中国的历程》(China Log),美国教会出版物。
同年基督教各会在华建立学校中有小孩察学堂(即幼稚园)6所,学生194人,其中女生97人。以后又陆续在宁波、上海、北平、福州、漳浦等地设立了此类学校。 [美]林乐知著《五大洲女塾通考》第十集
1903年秋湖北聘日本保姆三人,首立蒙养院子武昌阅马场模范小学堂内,即湖北幼稚园,为我国幼稚教育机构之始(现为湖北武昌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丁致聘:《中国近七十年来教育记事》,国立编译馆1993年版。《武昌教育志》1985年。 同年 北京京师第一蒙养院成立,并办有保姆师范,院长为日本保姆师范毕业,聘日本教师二人。 张雪门:《新幼稚教育》,儿童书局民国二十二年版。
1904年1月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 湖广总督张之洞、荣庆、张百熙奉清廷命将钦定学堂章程修订为奏定学堂章程,我国学制上开始有了教育幼儿的专门机构——蒙养院。 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页385。
同月 《奏定学堂章程》中,为学前教育专门制定了《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这是我国近代学前教育的第一个法规。
《奏定学堂章程·蒙养院及家庭教育法》楚江编译书局
7月 湖广总督张之洞以湖北省城原设立之幼稚园和附设女学堂与《重订学堂章程》不符,乃于省城之敬节分堂,扩充屋宇添筑讲堂,成立敬节学堂。挑选粗通文理之节妇一百名作保姆科正额。以刘德馨为监督,延聘日本女教习讲习女子师范、家庭教育,以备将来绅富之家延充女师之选。 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大事记》,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页139。
同月 张之洞又筹建育婴学堂,附设蒙养院于其中,挑选略能识字之乳媪100名,作为保育科正额。以高凌蔚为监督,延聘日本女教习讲习保育幼儿、教导幼儿主事,以备将来绅富之家雇用乳媪之选。 同上书
同年 湖北幼稚园制定开办章程。 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页390。
同年 上海务本女塾附设幼稚舍。务本女塾经理吴馨(怀疚)派吴朱哲女士去日本保姆养成所学习。 陈鸿壁:《幼稚教育之历史》,《教育杂志》19卷2期。 同年 两湖总督张之洞札幼稚园文。 《东方杂志》第1卷7期。
1905年顺天学校(政)陆宝忠条陈学务,有各省府厅州县宜令多设幼稚园,幼稚园与家庭教育相联络,家庭教育不足之处,必须有幼稚园以助之,国民主格,胥基于此。 《学部官报》第1期。
同年 湖南巡抚端方通饬设立初等小学多所,并附设蒙养院。 《东方杂志》第4期。
同年 湖南省垣设蒙养院并制定蒙养院教课说略。 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页392。
同年 前清翰林严修创办天津严氏女塾保姆讲习所,聘请日本妇女大野玲子任教。并附设蒙养院,作保姆实习的场所。 严仁清:《回忆祖父严修在天津创办的幼儿教育》,《幼教通讯》1983年9期。 同年 基督教教会于北京办了北京协和女书院,同时办了幼稚师范科,学制贰年。 拉脱勒:《基督教在华传教事业史》,美国纽约出版,1929年,页624。 1906年江苏学务处详请通饬各省属育婴堂、敬节堂附设蒙养院。 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页396。 2月 南京幼稚园制订开办简明章程。
《南洋官报》旬报第三十六册,学务页3~4。 1907年学部奏准女子师范学堂章程。 《学部官报》15期。
闽督附奏创办幼稚园,知府吴荫培出洋游历后回国务陈考察事宜,述及幼稚园。曾经奉旨通令各省仿行。
《学部官报》33期。
福建公立幼稚园成立,园址在福州光禄坊王尺山房,招收三至七岁之儿童,聘请老成识字妇人任教。
《学部官报》33期。
夏 上海公立幼稚舍成立。根据吴朱哲建议,附设保姆传习所,由日本学习回国的吴朱哲主持。
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大事记》,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页177。
1908年4月,端方奏陈上海职董周晋镳。曾铸等在上海创设负儿院一所,专收贫寒子女住院宿膳,教以粗浅小学,兼习各种工艺,总以能成一技一业足自糊口为宗旨。教养之法分三期:自婴孩至6岁为第一期,以蒙养院章程为准;7~14岁为第二期;17~18岁为第三期。 《端忠敏公奏稿》卷11。
1909年(宣统元年)学部咨晋抚蒙养院兼新育婴堂应由学司饬绅遵章妥情就理将开办情形报部查核。
《学部官报》1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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