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18年清明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文明祭扫实施方案

2022-10-10 18:21:40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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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祭扫实施方案 竹、

为做好 2018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营造平安、便利、文 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气氛,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止大气和噪声污染,倡导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推动 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 2018 年清明节禁止燃放烟 花爆竹、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街清 明期间群众祭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烟花爆 竹安全管理条例》 、《 xx 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xx 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 xx 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 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落实《 xx 省民政厅关于做好 2018 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禁 燃禁放、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管理 大力推行低碳文明祭扫,严禁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确保清明 群众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二、组织机构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清明节祭扫情况实 际,根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方案要求,经街道办 事处研究决定,成立 xx 街道禁放烟花爆竹、清明期间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全体班子成员 及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为 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民政所,由韩小春任 办公室主任,督促协调相关工作

三、工作目标 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为引领,大力推进移风易俗,


形成 低碳文明祭扫新风尚,清明期间( 4 5 日—4 7 日)按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千秋墓园清明祭扫不燃放鞭炮,不焚烧 纸钱纸币,力争实现墓区内祭扫“零燃放” 。

四、工作实施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街道“智慧 xx ”党建网络信息平台、微信公众 号等传播媒体,以落实《宜春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暂行规定》为主题,通过张贴《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 区禁燃禁放、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倡导移风易俗、禁燃 禁放,提升防火、人身安全意识。引导群众文明安全祭扫, 推动绿包环保殡葬,保护生态环境,弘扬社会正能量,促进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倡导文明祭扫,严禁燃放鞭炮 利用宣传栏、板报、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禁止在墓园、小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合燃放烟花爆竹, 焚烧纸钱。引导群众采用社区公祭、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

方式文明祭扫,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平安和谐的清明节。

(三)建立人员队伍,开展巡查督促

街道组建综合巡查队伍,由街道班子成员带队,街道、 社区干部与派出所干警共同参与,乘坐贴有禁放烟花爆竹标 语的车辆,采用一日三次、喇叭播放的形式,在全街范围内 宣传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文明祭扫工作,及时制止燃放烟花 爆竹行为。


五、工作要求

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人员到位,各司其 职,形成共治共管合力。

加大禁鞭宣传力度。各社区要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宣传 发动,把禁燃禁放宣传落到实处,要让广大市民家喻户晓,作则,带头遵守,率先垂范。

广大党员干部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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