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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后工资处理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工资处理办法
编 号
惩戒名称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 逮捕
适用范围
工资处理办法
经审查,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补发工资,计算工作年限。
备 注
(一)
公务员 (含退休) 其他在职 公务员 (含退休) 其他在职
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刑事拘留在逃
(二)
批准逮捕在逃
停发工资待遇。
(三) 行政拘留 退休公务员
停发退休费待遇,按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
期满后按2%降低基本退休费。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不受原处罚的影响。
强制收容教育 强制戒毒
(四) 所外执行
劳动教养 行政拘留
公务员 (含退休) 其他在职 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 已退休公务员期满后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降低后职务层次的标准执行(不含所外执行、行政拘留)。
(五) 被羁押期间
撤案、不予起诉、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
理:
①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补发工
停发工资 资;
②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但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参照(一); ③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的,不予补发;④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补发。 ①原开除处分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补发工资,计算工作年
依据处分 限;
确定工资 ②原开除处分被变更,根据变更后的外分确定工资,补发被多减
的部分,计算工作年限。 退休公务员:停发退休费,按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期满后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调整退费时,按办事员标准执行。 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按原基本工资额的60%计发生活费。期满后分配正式工作的,根据新任职务、新任岗位按不高于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缓刑期间不能办理退休手续。(拘役期间不发给生活费) 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按不低于上条标准执行)。 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
(六)
再审宣告无罪 免予刑事处罚
全部
退休公务员
(七)
管制 拘役 缓刑期间
机关工人 事业人员
公务员
刑事处罚
(八) (有期徒刑以
上)
退休公务员
机关工人 事业人员
文件依据:①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的通知》(晋人工
字〔2000〕3号);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6月1日起施行);③山西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20号)。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后工资处理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后工资处理办法
编 号 (一)
处分种类 党内警告
年度考核
当年:不确定为优秀等次
本考核阶段内不得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
本考核阶段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同时分别降低一级以上级别工资和一档以上职务工资。
事业专技:降低二至三个工资等级。
本考核阶段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同时分别降低一级以上级别工资和一档以上职务工资。
事业专技:降低二至三个工资等级。
本考核阶段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同时分别降低一级以上级别工资和一档以上职务工资。
事业专技:降低二至三个工资等级。
本考核阶段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同时分别降低一级以上级别工资和一档以上职务工资。
事业专技:降低二至三个工资等级。
公务员:不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条件的,如次年1月1日仍在处分期,从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次月起晋升级别。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工资处理办法
备 注
(二) 党内严重警告 当年:不称职或不定等次
(三) 撤销党内职务 当年:不称职
当年:不称职
(四) 留党察看一年
次年:不确定等次 当 年:不称职
(五) 留党察看二年 次 年:不确定等次
第三年:不确定等次
当 年:不称职
(六) 开除党籍 次 年:不确定等次
第三年:不确定等次
当年:不确定为优秀等次
(七) 行政警告 处分期:6个月
(八) 行政记过 处分期:12个月
(九) 行政记大过 处分期:18个月
解除处分前,
处分期:24个月 年度考
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处分期:24个月
(十) 行政降级
(十一)
行政撤职
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
公务员:不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受处分期人员受到行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政纪律处分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的取消年终1日起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一次性奖金
公务员: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一个级别。受处分期间,
是否晋级依
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
据其考核
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
起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退休公务员按2%降低退休费。
受到降职撤
事业:降低一个工资等级。
职开除留用
公务员:从受处分的次月起,职务工资按新任职务确定,级察看处分的别工资按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相应降低两个级别确定,最低还要降低薪降为二十七级,津贴补贴按新任职务和级别确定。未明确新级工资档次 任职务的,暂按本人原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之和的70%计发临时工资。退休公务员按12%降低退休费,补贴按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确定。
事业:降低二至三个工资等级。
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资待遇。
(退休公务员(未被判处刑罚的)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十开除公职 贴按办事员确定。 二)
文件依据:①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工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的通知》(晋人工字〔2000〕2号);②山西省纪委、组织部、省监委、人事厅《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暂行办法》(晋纪发〔2003〕6号);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6月1日起施行);④山西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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