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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 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 学 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 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 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 教师总数不少于 6人,其中专职 教师不少于 2 人。
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 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 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3. 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 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米。 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 3 年。
4. 注册资金不少于 10万元人民币 ,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 申办报告。 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 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 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 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2.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
( 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2) 筹设情况报告。 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3)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章程事项: ①学校的名称、地址;②办学宗旨、规模、 层次、形式等;③学校资产的数额、 来源、性质等;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 规则等;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⑧ 章程修改程序。
(4) 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 2 年以上 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 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 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8)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 办学场地证明。
(10) 教学仪器、设备清单。 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具体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 见上) 。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 ( 见上 ) 。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 30 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 20个工作日,具体看教育部门 的办事效率,如果你打好关系,很快就能拿到。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 5%缴纳;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 7%缴纳;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 的营业税 3%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的营业税 2 缴纳%;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 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 5 元/ 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 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 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 (各地规定不一,XX元/ 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 70%*1.2% 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税收 3 万元以内 18%,3 万元 至 10 万元 27%,10 万元以上 33%);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民办培训机构申报条件及流程 2017-01-22 13:02 | #2 楼 1、程序:( 1)、受理:申请 人根据办学层次向市行政审批中心劳动保障部门窗口提供完整的文件、 证件和填报的审批表等 材料。
(2)、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
(3)、经审查和实地考察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不予以批准的 说明理由。
(4)、发证:对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民办培训学校办学 许可证》。
(5)、公告: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 2、期限:审批机关当自收到审批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材料之日 3 个月内完成所有审批程
序,作出是否批准决定。
3、申请材料:( 1)举办者的申请报告;《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一式三份);( 2) 举办者法人资格复印件或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及本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的证明;( 3)拟任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书文件、学历文凭、专业技术等级 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基本情况; ( 4)拟聘的专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 (5) 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验资证明及经费来源证明、固定资产证明;( 6)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章
程和发展规划; (7)拟开设专业(工种)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 (8)自有或租借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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