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自然辩证法的历史追溯-王小红》,欢迎阅读!

自然辩证法的科学人文研究传统
(王小红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710049)
1873年5月30日,恩格斯在写给马克思的一封信中提出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第一个全面构想:“今天早晨躺在床上,我脑子里出现了下面这些关于自然科学的辩证思想。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运动着的物质,物体。物体和运动是不可分的,各种物体的形式和种类只有在运动中才能认识,离开运动,离开同其他物体的一切关系,就谈不到物体。物体只有在运动中才显示出它是什么。因此,自然科学只有在物体的相互关系中,在运动中观察物体,才能认识物体。对运动的各种形式的认识,就是对物体的认识。所以,对这些不同的运动形式的探讨,就是自然科学的主要对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接着,恩格斯列举出从辩证法理论视角进行探讨的自然科学诸学科领域中的运动形式,涉及到力学、热学、光学、电学、磁学,以及物理学、化学、天文学。
为研究自然辩证法,马克思和恩格斯自学微积分,与科学家肖莱马等人进行科学问题的频繁探讨,并系统研读大量自然科学著作,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霍夫曼的《现代化学通论》、李比希的《化学在农业和生理学中的应用》、赖尔的《人类古代的地质学考证》、施旺和施莱登关于细胞的著作、格罗夫的《物理力的相互关系》等等。
因此,自然辩证法实际上是开创了用哲学的理论视角和方法去研究自然科学,这便创始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即,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的研究。相比始于20世纪20年代分析哲学“逻辑经验主义”学派的西方科学哲学,自然辩证法研究也更早开启了科学-人文相互融合的研究传统。这种科学-人文相互融合的研究传统与20世纪初萨顿倡导的科学人性化、人性理性化的交叉思维方式遥相呼应。那么科学-人文的融合究竟有什么样的价值?科学-人文的融合又有没有必要?这要从萨顿(George Sarton,1888-1956)的事业说起。20世纪初,萨顿看到了一个横亘在科学学者和人文学者之间的鸿沟,这个鸿沟正在将人类的文化切成碎片并威胁到人类文化的存在,因此萨顿提倡科学史的新人文主义。他同时在两个战线上发起战役,一边劝诫人文学者尊重科学家工作中的人文价值,一边请求科学家要让他们自己浸入到人文传统之中(Garfield,1985)。但是,响应者寥寥,科学-人文的融合很少人重视。到20世纪中叶,英国学者斯诺对两种文化对立进行的公开抨击终于警醒人们,科学-人文之间的这种隔膜已是何其之深!从而使文化界、知识界广泛开始对科学和人文两种文化传统的隔膜的深刻反思。
但是,20世纪末爆发的“科学大战(Science War)”,使科学工作者和人文学者之间的隔膜、轻视、反感被推向了极端,让早已“写在彼此脸上”的“不满情绪”终于演变为一场空前激烈的大论战。这是人类思想史上前所未有的涉及面极其广泛的科学与人文之间的大论战。这场论战向人们人遗憾地表明,科学和人文之间将近一个世纪的分裂鸿沟不但没有日渐弥合,反而是越来越深。
因此,在当代深入阐发自然辩证法所开创的科学人文共融的研究传统和交叉思维方式,就尤为重要。何谓“科学的理性”?何谓“科学的人性化”?科学的理性传统之一:事实理性。米利都的泰勒斯(Thales of Miletus, 公元前580年左右)是第一个哲学家,也是第一个科学家。他主张“万物源于水”,这是哲学思维的开始,也是科学地考察自然界的开始。它开创了科学中的事实理性传统,万事万物的本原是物质的,而不是任何其他精神性的东西。事实理性传统被亚里士多德所继承,又经过近代两位培根、以及洛克、休谟等经验主义哲学家的阐发,成为近代科学体系建立的一个重要支柱。
科学的理性传统之二:逻辑理性。始于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公元前570?~公元前500?)所主张的“数即万物”的数本主义哲学,不仅他的学派对数学做出诸多贡献,他的哲
学对科学的后来发展意义重大,无论柏拉图学派,还是近代科学革命中哥白尼、开普勒等人的成就,背后的动力学原因都源于此。经过笛卡尔、莱布尼茨、斯宾诺莎等理性主义哲学家的论证,逻辑理性成为近代科学体系建立的另一个重要支柱。因此,科学的理性是事实理性和逻辑理性的结合,缺少任何一种理性,都导致非科学或者伪科学。
然而,“文革”中事实理性的缺失让新中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维也纳学圈”中唯一的中国学者洪谦先生回国工作后曾感叹,“中国缺乏发展经验论哲学的土壤”。老共产党员顾准(1915-1974)在经受十多年的迫害、屈辱并作了深刻反思之后,在70年代初,发出了“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的呼吁。邓小平主持工作后首先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既是在深层社会哲学层面的拨乱反正,也是对实事求是延安精神的回归。新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更是科学的理性和科学的人性化相融合的大智慧。
80年代前后在中国特有的自然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哲学)研究范式下,我们曾经对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战略起到过有效的干预作用。于光远先生1986年赴欧洲讲学期间曾与哲学家哈贝马斯(1929~,Habermas,Jürgen)会面,于先生总结了中国自然辩证法发展的四大特点,其中之一就是,非常强调理论与实践结合,积极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对这一点,哈贝马斯认为欧洲哲学家是不可能做到的(杲文川,2009)。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自然辩证法学科领域在与国外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以及STS理论和方法接轨的进程中,非常关注该研究领域价值无涉的学术性和科学性基础,应当说这是中国的自然辩证法研究走向规范和成熟的必经阶段,但是我们在努力建构越来越精致的、价值无涉的国际性学术成果的同时,却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现实,中国的研究者们对本国的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的干预作用已经日渐势衰。针对这个问题,中国自然辩证法事业的创始人之一龚育之先生(1929~2007)曾呼吁,加强中国自然辩证法和中国实际的相互结合,进而做出创造性的研究(张明国,2008)。
当前,结合实事求是的延安精神,深入阐发自然辩证法创始的科学-人文融合研究传统,使中国的自然辩证法事业进入新的一轮辩证发展的螺旋,时代正给予我们一个适当的反思时刻。
补充资料:
18大以来关于科学技术的新观点:
1.理解科学革命的重要性,16世纪以来多次科技革命每次都深刻影响各国力量和世界格局,我国明代之后开始落后,根子之一是科技落后,以往只强调体制和制度落后。 2.新科技革命的态势和特征(四点:学科交叉、融合、新学科、前沿);四个将有重大突破的学科领域:物质结构、宇宙演化、生命起源、意识本质。其中意识本质的研究是交叉学科领域,不仅各门自然科学之间交叉融合,还要有科学和人文两大类学科的交叉融合,例如,当前国际上的认知科学研究和我们XJTU的合作。此外还有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美国NSF报告中,21世纪四个领域,生物技术、材料科学、信息技术、认知科学) 新科技革命带来新科技规则,谁来制定规则?我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5政府工作报告节选: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b4u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