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

2022-10-25 07:09:2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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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胃肠镜室查对制度

胃肠镜室实行身份识别制度,在预约、检查、治疗、发放报告、活检病理等各类诊疗护理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姓名、年龄(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识别患者身份时,住院患者核对手腕带标识与申请单身份是否一致,门诊患者核对发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一、预约查对

(一)患者来院预约胃肠镜检查,前台护士负责核对患者信息,包括科别、门诊/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检查用药、特殊要求及病史,保留检查同意书、交费小票、既往检查单、60岁患者以上要有心电图结果。前台通过电脑预约时间,将打印单、预约注意事项将给患者。

(二)特殊及病重患者由检查医生评估病情,决定能否检查及检查时间、特殊准备,并与患者或家属沟通,签署知情同意书。预约治疗患者行术前检查,依检查结果,决定进一步安排。

二、入室查对

(一)患者按预约时间以预约时间单来我科检查,前台核对预约单、保留检查同意书及交费小票是否相符,邀请患者参与确认,请患者入室准备。

(二)诊室护士以“知情同意书及交费小票”呼唤患者,与患者确认姓名、年龄及检查项目后带患者入室。

三、检查前查对

(一)患者入室后诊室护士、检查医生、麻醉医生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识别,姓名、性别、年龄、门诊/住院号、诊断、检查项目、活检或治疗等特殊要求,麻醉与手术方式、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二)实施息肉电切、异物取出术等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签署治疗同意书。

(三)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四、发放报告查对

(一)检查医生写好报告后,交由上级医生或主任审核、修改,打印后双人签名确认。 (二)报告由检查医生核对报告和发票上患者信息后发放,并负责解释病情。

五、病理送检查对

胃肠镜活检、手术切除的活检组织标本,应由诊室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送检前核对标本瓶标签、病理标本送检单、标本登记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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