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傅东华汉译《飘》中的人名地名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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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傅东华汉译《飘》中的人名地名翻译

作者:简

来源:《文学教育·中旬版》2010年第09

[摘要] 本文从功能目的论的角度,解读了傅东华汉译《飘》中人名地名的中国化翻译特色,并从此理论的视角重新审视评价傅译《飘》的价值。 [关键词]傅东华;《飘》;功能目的论;人名地名翻译 一、导言

《飘》(Gone with the Wind)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Margaret Mitchell 19001949)的成名之作。自1936年出版以后立即风靡全国,并先后被译成27文字,至今畅销不衰。小说以对女主人公郝思嘉生活和爱情经历的描写,反映19世纪中叶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社会动乱的情况。中国现代著名翻译学家傅东华(18931971)是第一位将此小说译介给中国读者的译者。他的归化为主的译文语言优美、通俗易懂。本文尝试从功能翻译理论的角度,通过讨论分析傅译本中的人名地名的中国化翻译,欣赏傅译本的译文之美,并给傅译本一个客观而公正地评价。

二、功能翻译理论及傅东华汉译《飘》的翻译目的

功能翻译理论是当代西方最为热门的翻译理论之一,其核心理论是目的论。目的论的代表人物——德国学者弗米尔认为:翻译过程中使用的翻译方法和策略是由翻译目的决定的,目的决定手段。翻译目的由翻译任务的发起者决定,但受译入语社会文化背景、读者要求等因素的影响。翻译的最高规则是目的准则”(Nord,2001:29)。目的准则是指翻译应能在译语情境和文化,按译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翻译目的不同,采用的翻译策略也会不同。特定翻译任务的目的要求的可能是意译,可能是直译,也可能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其他策略,这都是依翻译所服务的目的而定。

傅东华在翻译《飘》时,《飘》的电影版《乱世佳人》早已先声夺人、风靡一时,当时的社会大众已经初步建立了对这部作品的印象,这是一部准通俗三角恋爱小说”(冯庆华、王,1998)。但是由于电影这种艺术表现形式本身的局限性,小说中许多内容由于要服从主要情节的需要而被删节了,电影呈现给观众的只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那么傅先生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个爱情故事充实,让读者,即普通的中国老百姓了解这个故事,让更多的中国大众有一个能轻松阅读的文本,这是翻译发起者的目的,也是傅东华翻译的目的。这从其《译序》中也可看出:“至书的内容涉猎过了,电影也领教过了,才觉得它虽不能和古代名家的杰作等量齐观,却也断不是那种低级趣味的时髦小说可比——它的风行不是没有理由的,它确实还值得一译”(傅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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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1)。同时,傅先生考虑到中国普通百姓的接受水平,就不能让译文显得生硬晦涩,不能使读者感到故事和自己很遥远、很陌生,尤其是人名地名的翻译,不能让读者有陌生感,而应译成顺口易记的中国化名字,译文才容易被读者接受。 三、人名地名的中国化翻译

傅东华在翻译《飘》的序言中说道:关于这书的译法……与译C1assics究竟两样,如果一定要字真句确地译,恐怕读起来反要沉闷。即如人名地名,我现在都把它们中国化了,无非要替读者省一点气力”(傅东华译,1985:3)。外国人名和地名一般较长,并且字与字之间基本没有关联,也没有具体的含义,如果按读音直译,则拗口难读,并且毫无意义,从而也很难记住。所以有的读者干脆跳过人名地名不读,以至于读完之后还不知道故事中人物的姓名,故事发生的地点,这对读者来说不无遗憾。如果译者采取归化翻译,把人名地名翻译成目标语中常见的人名和地名,则会去掉读者的这种陌生感,提高读者进一步阅读的兴趣,从而拉近读者与小说的距离。

人名的翻译,采用完全的音译法或完全的意译法都是不合宜的。余光中曾批评完全音译的译名,认为这样的译名音不及义”,“不能令人顾名思义的译名大半都会淘汰”(余光中,2002:136)而意译则有其重要的文化传播功能,尤其在感染文本中,译名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联想意义则是理解作品主题、感受故事背景氛围、激发读者情感认同不可或缺的要素(廖七一,2005)。为了让译文符合中国读者的文化意识,傅先生有意将人名译成了颇具中国特色的名字。比如他把“Red Butler”译为白瑞德”;“Scarlett O’Hara”译为郝思嘉”;“Ashley Wilkes”译为卫希礼”;“Melanie Hamilton”译为韩媚兰”,译者把这四个主人公的名字一律冠以中国的姓和名,小说中像罗爱兰、汤司徒、汤伯伦、高恺悌等之类的人名,无不带有中国人名色彩,感觉整篇小说都在讲中国人自己的故事。尤其是像金麽麽阿金阿宝之类的人名翻译,更是带有典型的中国人名色彩。当然,他也没有完全做到把美国人的姓名译得像中国人,比如有个女仆“Prissy”,他译百利子”,这显然不是中国人的姓名。在戴侃译本中,译者除了四个主人公的名字基本沿袭傅译外,其它人名基本音译,比如把“Jeems”音译为吉姆斯”,“Gerald”音译为杰拉尔德。显,“吉姆斯没有阿金容易为读者掌握,“杰拉尔德也没有嘉乐容易为读者接受。笔者认为,译者翻译人名时应采用音译和意译相结合的方法。比如陈良廷译本中的人名翻译,他把“Scarlett O’Hara”音译为斯佳丽”,读者一看,一个美丽动人的形象似乎已跃然纸上;他把 “Melanie Hamilton”音译成枚兰妮”,,意为兰花,中国自古就有把女子比作兰花的传统,而这类女子多半是优雅贤淑的代表,而小说中的“Melanie”恰好是这类女子(文军、高晓鹰,2003)。所谓人如其名”,笔者认为陈良廷翻译人名似乎更能传神。但是从读者对译文的接受来看,傅先生中国化的人名翻译无疑更易为中国读者所接受,所以傅译本中人名的归化翻译自有它的合理性。

在戴侃的译本中,译者将它们按全称依次译为佛吉尼亚大学、亚拉巴马大学、南卡罗来纳大学、佐治亚大学”,具体地名一望便知,但这样的地名翻译,读起来会令人感到陌生,远没有傅译佛大、亚大、南大、肇大顺口、好记。一般来说,地名的译写,凡字典上已有的音译专门名,要照用,否则读者会不知道地方在哪里,人是谁(思果,2004:3)。像“Georgia”,字典里标注很明确,它是美国东南部的一个州,音译为乔治亚”,“Atlanta”则是乔治亚州的首府,音译为亚特兰“Virginia”字典里标明音译为弗吉尼亚”,而不是傅译中的佛金泥”,“New Orleans”字典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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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新奥尔良”,而不是傅译中的新奥伦。在20世纪九十年代的几个译本中,这些地名都是按照字典里的标注而翻译的。地名的标准化译写应按照音译、同名同译和约定俗成的原则(廖七,2005)。比如在陈良廷的译本中,他把“Atlanta”译成亚特兰大”;“Georgia”译成佐治亚州”;“Tara”译成塔拉庄园”,就兼顾了这一原则。但是,傅先生在地名翻译中大多情况采用音译和意译相结合的原则,将它们归化翻译成富含中国特色的地名,以便于读者的接受和理解,这无疑是可行的。 四、结语

本文以功能目的论为理论依据,通过解读傅译《飘》中人名地名的中国化翻译这一方面,欣赏傅译本的译文之美。以取悦译文读者为傅译《飘》的翻译目的决定了他只能采取归化的译法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他的流畅优美、通俗易懂的译文,取得了当时读者的认可,也曾像原语文本一样风靡一时,在某种程度上说,它基本实现了与原语文本一样的功能。所以从目的论的角度,傅译《飘》中人名地名的归化为主的翻译策略是可行的。从此文本达到了翻译目的这点来看,傅译《飘》是比较成功的译本。

参考文献:

[1]Michel,Margaret.Gone With the Wind,Simon & Schuster,Inc.New York,2008. [2]Nord,Christiane.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Function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3] 冯庆华、王昱. 文化交流的宏观角度研究翻译——《飘》的译本研究.外国语,1998(3).

作者简介:简丽,中南大学2010届硕士研究,主要研究方向:文学及翻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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