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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材料的时间问题
1. 首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时间和重点发展对象会议记录时间.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与重点发展对象时间相隔一年或一年以上,重点发展对象至今必须相隔一年或一年以上.
2. 入党申请书时间必须早于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半年或半年以上. 3.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时间必须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时间开始一个季度一次考察至今.
4. 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记录时间必须从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时间开始一月一份谈话至今.
5. 个人思想汇报时间必须从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开始一个季度一份汇报至今.
6. 自传时间晚于支部确定积极分子时间会议一周即可.
7.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时间早于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时间晚于入党申请书时间即可.座谈会议记录时间晚于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时间即可.个别谈话记录
8. 有关亲属外调时间以对方回函时间为准,不得自行更改.
9. 综合政审材料上凡是涉及时间问题的内容必须与以上所有时间一致.最后审核时间必须晚于有关亲属外调时间.
10. 团员推优时间可在递交申请书之后至今的任何一天(自己确定)
11. 公示情况登记时间在重点发展时间之后的一个月的第一周(各支部必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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