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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一、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及长期居住在本市内的外地户籍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 人员类别 大学生医保(第一档)
个人缴费 90
政府补助 360
合计 450
三、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
2015年度参保办理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2月20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四、住院报销待遇(第一档)
社区、乡镇卫生院报销90%;一级和未定级医院报销82%(校医院属于此档);二级医院报销80%(如峨眉山市中医院);三级医院报销70%(如峨眉山市人民医院,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武警医院),异地医院55%;
五、住院及费用结算
(一)本地住院:参保人员在乐山市境内定点医院住院,凭《身份证》和《医疗保险证》在就诊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结算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二)异地住院:参保人员在乐山市境外住院,凭身份证在当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持出院证、发票、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一档缴费人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办理报销结算;二档缴费人员到市医保中心审核大厅办理报销结算。
六、门诊统筹待遇 (一)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在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按60%报销,最高报销限额160元/人.年(大学生最高报销限额300元/人.年)。
(二)特殊疾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糖尿病(伴心、脑、肾损害)、高血压、精神病、癫痫、震颤麻痹症、结节病、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席汉氏综合症、肾病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肺心病、冠心病等疾病可申请办理特殊疾病门诊。一档缴费的:高心病、冠心病为1800元/人.年,心脏支架植入术后两年内每年3000元/人.年,以后每年1200元/人.年,其余病种统一为1200元/人.年;二档缴费的:高心病、冠心病为2200元/人.年,心脏支架植入术后两年内每年3800元/人.年,以后每年1500元/人.年,其余病种统一为1500元/人.年。
七、特殊疾病门诊的申请办理
患糖尿病(伴心、脑、肾损害)、高血压、精神病、癫痫、震颤麻痹症、结节病、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席汉氏综合症的参保人员,凭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出具与申报疾病相关的资料(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相关辅助检查资料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于每年1月和7月,到市医保中心填报《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经市医保中心审批后发证。
八、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的结算
特殊疾病门诊病人凭《门诊医疗证》到选定的医院由主治医生出具复式处方,凭处方在选点医院药房拿药,并按照选点医院要求进行费用的实时或定期结算。 九、外伤住院的申请办理 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住院,需在就诊医院或医保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申报表》,经审批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
峨眉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大学生医保就医及报销流程
一、门诊就医:
校医院是本校大学生首诊定点医院,大学生可持《大学生医保病历本》在校医院就医,直接通过医保报销,自己负担剩余部分。如校医院不能诊治的专科门诊疾病或其他疑难门诊疾病,可经校医院开据转诊单到上级医院(定点医院:峨眉山市人民医院、峨眉山市中医院、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武警医院、华西医大附属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等)就诊,有关门诊费用单据在学校医保办按规定报销。寒暑假及实习期间,大学生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有关门诊费用单据回学校医保办按规定报销。除急诊外(需凭急诊证明)的其他情况不能报销。
二、住院医疗:
(1)在乐山市境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凭身份证直接在该医院结算费用报销;(2)在乐山市境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自行到到峨眉山市医保中心报销(峨眉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8号 电话:5546541),也可交学校医保办代理报销。异地就医报销时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出院证、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发票及医院等级证明等资料。
我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设在校医院一楼(电话:5198417)
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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