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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司系统宣传报道管理的通知
总公司各部门、各大(地)区公司:
为了统一公司“****”品牌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口径,避免因宣传不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现将加强社会媒体对公司宣传报道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公司系统的各种对外宣传的对象和目标是面向广大顾客,目的是通过宣传报道,让顾客了解****的“商品形象、价格形象、服务形象”。
二、对外宣传要维护企业整体形象,凡涉及公司商业模型、经营策略、经营数据、人事变动、财务资料及其他公司机密,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和透露。
三、公司各级副总经理以上的主管人员原则上不准在宣传媒体上出现。各级运营企划部门和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整体对外宣传、推广策划、发布、接待采访等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
四、总公司各部门、各地区公司的对外宣传报道,须事先上报各级运营企划部门审定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并经主管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接受采访和发表报道。
五、接受采访中,凡涉及国家大事、国际关系等重大问题,凡遇有企业与外单位、企业内部之间各类纠纷或顾客投诉等敏感问题,一般应予回避或婉言谢绝。如确需透露和表态的,须将情况如实填写在登记表中,上报企划部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各种宣传媒体凡涉及“****”的相关报道,各级总办和运营企划部门必须在一周内将报道的文字、图片原件两份(或录像带、录音带等两套)寄至总公司总办备案存档。
七、以上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据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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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北京**连锁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1日
附:****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新闻采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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