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08-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3-07-19 19:38:1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08-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欢迎阅读!
福建省,省人大,报送,社会保障,立法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082012年省人大常委

会立法规划项目计划的函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劳社函[2007]6 【发布部门】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7.01.05 【实施日期】2007.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08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计划的函

(闽劳社函[2007]6号)



省政府办公厅:

贵办关于申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82012年立法规划》项目的通知(闽政办函2006163号)悉。我厅高度重视,召开厅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我厅拟提请列2008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项目计划报送。 一、立法项目

1、《福建省就业促进条例》 2、《福建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3、《福建省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1 / 3










4、《福建省劳务派遣条例》

二、修订项目

《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三、提请列入规划项目的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说明及立法依据 (一)《福建省就业促进条例》

建议将《福建省就业促进条例》列入2008年的省人大立法制定项目计划

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说明:首先《福建省就业促进条例》2005年被列入省政府拟提请制定地方性法规项目,并同时被省人大列入立法调研计划。其次,我厅前期作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先后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和省直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县(市)征求书面意见和建议,历经四稿,形成比较成熟的送审稿定稿,并于2005630日将送审稿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审定。 立法依据:

1、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发〔199810号)

2、《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意见 》(闽委〔200280号) (二)《福建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建议将《福建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列入2009年省人大立法制定项目计划 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说明:

1、具有形势的紧迫性。近年来,我省因劳动报酬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据统2004年至2006年第三季度止,全省分别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204件、7626件、5432件,其中劳动报酬案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比例分别为29%、24%、32%。劳动报酬争议纠纷不断增加,劳动保障欠薪维权工作面临的压力也与日俱增。2004006年,全省各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UJA4.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