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矫对象无假外出提醒谈话

2022-08-11 03:31:3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小 中 大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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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矫对象无假外出提醒谈话

时间:XX。 地点:XX。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XX。 矫正对象:XX。 1、问:你的基本情况 答:XX。

问:你在社区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力有: 1、人格不受侮辱。

2、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3、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力。是否清楚?

答:XX。

问:你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有: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2、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

3、自月日起每个月来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 4、迁居或离开所居住区域时必须经县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5、服从监督管理。是否清楚? 答:XX。

问:你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 1、请销假管理规定。


2、会客管理规定。 3、参加学习的规定。 4、参加公益劳动的规定。

5、汇报制度的规定。能不能遵守上述规定? 答:XX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签字:矫正对象签字:XX。

XX。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S8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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