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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县社保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16县社保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县人社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人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人社字【2016】387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取得成效
1、全力完成企业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今年1-9月,全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9767人,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101%,其中缴费3590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领取养老金13233人。共征缴养老保险费1454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5%,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8689万元,市调剂金400万元,发放基本养老金23088万元、丧葬抚恤费216万元。在半年社保工作绩效考核中,我县在全市排名第二。
2、切实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2016】16号)规定,我县从2016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9%。5-12月降低单位缴费费率期间,全县参保企业将少缴养老保险费352万元,其中仅裕元制鞋公司一户企业减少养老保险费113万元,切实帮助企业减轻了负担。
3、及时调整和发放2016年退休人员调待养老金。2016年是我省连续第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首次同步调整养老金。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发〔2016〕45号)和省社保中心《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6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的通知》(**省社保中心函【2016】118号)规定,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县2015年12月底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工作,并且在9月27日前已将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全县12094位企业退休人员参与了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实际发放1-9月调待养老金1794万元,调待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将增加164.79元。
4、积极做好园区企业参保服务。一是多层次宣传,提高农民工参保积极性。针对园区企业部分农民工对社保政策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我局主动与园区企业联系,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摆摊设点,与员工面对面宣讲社保政策,重点宣讲社会保险法,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缴费基数和比例、职保与农保衔接办法、助保贷款政策等,切实帮助农民工解疑答惑,提高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推动了农民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二是多方联动,力促企业参保。针对部分园区企业老板参保意识不高,只愿意为农民工参加工伤、失业等险种,而经常有意忽略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养老保险问题,我局加强与人社局、医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沟通,多方联动,采取宣讲政策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形成合力,促使企业老板提高法律意识,自觉为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9月底,全县工业园区企业参加养老保险33家、参保5999人,比上年度增加737人,参保率提高12%(2015年底,全县工业园区企业参加养老保险5262人)。
5、扎实做好三项财政资金代发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和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三项”资金代发工作,2016年1-9月,共代发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养老生活补助186人59万元、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养老生活补助30人10万元、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66人21万元。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2015年12月,我县正式启动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组织组织、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全额拨款的
151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审定,并采集在职6060人、退休2861人的信息数据,为下一步启动经办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7月份,省社保中心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社保中心发【2016】11号),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程序。8月底,我县召开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布置培训会。根据省中心安排,从9月份开始,我县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参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由我局发放,县财政已预拨年初预算预留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负担部分养老保险费5000万元,用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9月份及今后几个月的养老金。9月份,全县参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在职人员正常参保缴费工作也全面启动。目前,我局正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6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在10月底前将调待养老金全部及时发放到位。同时,我局紧锣密鼓开展与各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结算工作。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得新进展
年初,县政府下发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将城乡居民参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做到县、乡、村层层落实任务,压实责任。同时,县社保局加强了参保缴费工作督导力度,每月对参保缴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有力推动了参保缴费工作,取得了实效。截止9月底,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6.4万人,完成全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100%,其中参保缴费11.9万人,享受养老金待遇4.5万人,共征收养老保险费1538.08万元,财政补助收入5394.82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补贴4828.24万元,个人缴费补助566.58万元,共发放养老金3354万元。同时,我县为特困群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给予政策倾斜,为重度残疾人和失独家庭人员参加居保,政府帮其分别代缴100元和500元养老保险费;被征地农民和计生二女户参保缴费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50元和400元的缴费补贴。2016年,我县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有效地提高了参保缴费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着力推进村级金融便民服务点建设,实现了新突破,全县214个应建点行政村建立了219个村级金融便民服务点,覆盖率达100%,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养老金。 四、存在的问题
1、企业养老基金支付压力比较大。随着人口的老龄化的到来,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增长迅速,加上连续12年连续调整企业养老金水平,基金收支的矛盾进一步凸显。
2、园区参保扩面推进难度比较大。受全国经济下行影响,我县经济受到一定冲击,园区、矿区企业效益不佳,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断保、欠费的情况增多,园区企业参保推进难度较大。 3、经办人员不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做好参保登记、基数申报、社保缴费、养老金计发、基金管理、社保稽核、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经办工作,现有编制人员难以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急需充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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