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县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0人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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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县2017年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20人公告_社会工作者考试网

【导读】湖南南县2017年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南县司法局政工室(司法局四楼403)。



因工作需要,受南县司法局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0名(其中男性不少于10名),派遣到南县司法局工作,负责日常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2、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年满18周岁、不满40周岁的公民(1977年5月27日之后出生);女性身高1.50米以上,年满18周岁、不满40周岁的公民(1977年5月27日之后出生);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熟练电脑操作技能;

5、在南县有固定居住场所。




6、有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18日(上午8:30 11:30,下午2:30 5:30)

2、报名地点:南县司法局政工室(司法局四楼403) 联系电话:肖主任:159********* 3、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填写《南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2份;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南县司法局参照相关录用标准组织进行,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

六、聘用

被聘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湖南国盛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两年,聘用人员原则上派遣在住所地乡镇司法所工作,受聘人员工资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元),受聘期间派遣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的单位部分,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湖南国盛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7日 (编辑:Lov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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