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欢迎阅读!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募捐的批复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鲁民函[2008]212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8.08.18 【实施日期】2008.08.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募捐的批复 (鲁民函〔2008〕212号 2008年8月18日) 青岛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你基金会关于开展汶川大地震有关救灾募捐活动补办审批手续的申请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基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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